唐夜溪想了很久才說:“沒什麼好辦法。
父母就是孩子法定的監護人,他們不愛小文,小文的爸爸在外面有私生子,小文的媽媽或許因為小文血管裡流著小文爸爸的血而厭惡他。
就算我們威逼利誘,這兩個人,也不會發自內心的愛小文。
我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就是像無憂剛剛所說的那樣,讓人去和小文父母談,讓小文父母把小文賣給他。”
卓婉遲疑:“可是,買賣孩子是犯法的。”
雖然,他們是出於善意,可是,犯法就是犯法。
“對,買賣孩子是犯法的,所以,我們不能給小文找養父母,因為那是害人家,”這一點,唐夜溪也想到了,“顧家有一所訓練基地,是為顧家培養人才的地方,那裡有教文化課的老師,也有教散打和武術的教練,還有照顧人衣食起居的阿姨和廚師。
如果你和小文同意,我可以先讓人假冒想領養孩子的人去和小文的父母談,把小文從小文的父母手中帶走之後,先把小文安置在基地,讓基地的老師和教官照顧。
等小文到了上小學的年紀,再讓小文去上寄宿制的小學,讓他融入社會,過正常人的生活。”
“可是......”卓婉還是遲疑,“可是,這樣的話,小文就沒有父母疼愛了......”
“小文現在不但沒有父母疼愛,他父母還會打他、虐待他,他連飯都吃不飽,”唐無憂受不了卓婉質疑他姐的決定,冷聲說,“小孩子身子骨弱,哪天小文的父母要是暴怒,沒有掌握好力道,說不定會被他們給打死。
留在那對人渣夫妻手中,連性命都不一定能得到保障,還提什麼父愛、母愛?”
“我知道,”卓婉解釋說,“我的意思是,希望有人能收養小文,讓小文在正常的家庭中長大,享受父愛和母愛。”
“很難,”唐夜溪搖頭,“小文有父有母,不符合被收養的規定。
我們只能花錢從小文父母的手中把人買走,可是,買賣孩子是犯法的。
沒人告,民不告,官不究。
可要是被人告了,收養小文的父母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願意收養小文的,肯定是善良的人,我不能坑害他們,讓他們觸犯法律,招惹麻煩。”
“那我買呢?”卓婉急聲說,“只要小文能幸福,我不怕觸犯法律!
我願意出錢,買下小文。
只要你們能幫我找到願意善待小文的養父母就行了!”
其實,她更想讓她父母收養小文。
可是,他們家就住在小文家的隔壁,她要是把小文帶回她家,小文那對渣爹媽肯定會知道。
小文那對渣爹媽都是畜生,知道小文在她家,誰知道他們會鬧什麼么蛾子?
只有把小文遠遠的送走,送到小文那對渣爹媽不知道的地方,小文才能徹底逃脫他那對渣爹媽的魔爪,過安寧平靜的生活。
唐夜溪能體諒卓婉的心情,但她很遺憾的對卓婉說:“小文的親生父母在世,不符合被收養的條件,我們沒辦法幫小文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我們能把小文送給誰撫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