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愛子女的父母在與子女的爭執中,都是弱勢的一方。
吵到最後,都是以妥協告終。
“你們出去吧,”他頹廢的坐在椅子上,雙手抱頭,“讓我一個人靜靜。”
賀蘭寧和賀蘭夏離開了書房。
賀母沒走。
她擔心丈夫,留下勸他:“事已至此,你想開點。”
賀父搖搖頭,什麼話都沒說。
確實,事已至此,他能做的,也就只有想開點了。
除此之外,他沒有任何可以圓滿解決這件事的辦法。
眼下,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先把明天的婚禮對付過去了。
想到明天的婚禮,他又是一陣心堵。
請柬早就發出去了,請柬上新娘的名字寫的明明是他大女兒的名字,明天和任遠行舉行婚禮的人卻是他二女兒。
不知內情的客人,他還能解釋說,請柬不小心印錯了。
可很多知道他大女兒和任遠行談戀愛的人,他要怎麼解釋?
說任遠行和他大女兒談著談著戀愛,又愛上了他的二女兒嗎?
他的女兒是貨物嗎,可以由著任遠行挑揀,任遠行想要哪個就要哪個?
事情傳揚出去,他還怎麼有臉見人?
他氣的一夜沒睡。
賀蘭寧也一夜沒睡。
她纏著上官牧野聊了半宿。
看賀蘭寧又和他談了一筆生意,又給他貢獻了三百萬的份上,上官牧野陪她聊到後半夜,見她還不睡,上官牧野不搭理她了,自己睡了。
賀蘭寧氣的拍著手機上上官牧野的私信頭像,又罵了無數聲的木頭。
第二天,民政局一開門,任遠行和賀蘭寧第一個走進民政局的大廳。
兩個人以最快的速度辦完了離婚手續,拿到了離婚證。
拿著手中的離婚證,賀蘭寧恨的牙癢。
她真是上輩子倒了八輩子的血黴,這輩子才遇到任遠行這個狗男人,領了結婚證,還沒舉行婚禮就又來領離婚證。
不過,值得她慶幸的是,她和任遠行的感情還沒深厚到讓她交付身體。
任遠行動手動腳過,都被她嚴詞拒絕了。
萬幸,兩人還沒舉行婚禮,還沒過洞房花燭夜。
不然,她把身體給了任遠行,才是真的日了狗!
沒讓任遠行那個噁心的男人碰過她,是如今她唯一的可以慶幸的事了。
拿到離婚證,任遠行立刻去賀家接親。
實際上原定的接親時間不是這個時間,是在一個小時之前,但是沒關係,他的婚禮,他喜歡幾點接就幾點接。
賀蘭寧懶得看一對狗男女走結婚的流程,直接去了任、賀兩家舉行婚禮的酒店。
在任、賀兩家舉行婚禮的酒店裡,她為那對狗男女準備了結婚大禮,包他們刻骨銘心,一輩子都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