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遇到的,”顧爽臉上泛起回憶的神色,此刻再提起往事,她已經沒有了悲苦憤恨之類的情緒,只覺得幸運、感恩,“那時,我剛被我父母賣給兩個人販子不久。
那個人販子,手裡一共五個孩子,我在五個孩子之中,年齡排中間。
我上面兩個比我年紀大的姐姐,下面兩個比我年紀小的弟弟。
我們五個,只有我是被他們買來的,其他四個孩子,都是被他們拐來的。”
她摸了摸臉,“他們之所以願意花錢買我,是覺得我漂亮,而且,我爸媽急於出手,要的錢很少。”
唐夜溪皺眉:“他們買這麼多孩子幹什麼?轉手賣出去嗎?”
“不是,”顧爽搖頭,“他們不賣我們,自己養,養著我們,白天給他們洗衣做飯幹活,晚上到街上去賣花。”
她用手比劃,“就是那種用塑膠紙包著的玫瑰花,一枝一包的那一種。”
唐夜溪點頭:“嗯,我知道那種花。”
顧爽說:“那種花,在批發市場,一枝賣兩三塊錢,加上包裝紙,成本價最多三塊。
他們白天讓我們包花,晚上去街上賣。
我們五個加起來,生意好的時候能賣一兩百枝,生意不好的時候,最少也能賣一百枝,一個月能給他們賺好幾萬塊錢。
他們夫妻倆,除了去批發市場買花和包裝紙,什麼都不用做,還讓我們給他們捏肩捶腿,過著寄生蟲的生活。
我在他們身邊待了三個多月,趁著他們不注意,偷偷的在花裡塞小紙條,在小紙條上寫求救資訊。
我怕被他們發現,不敢寫的太明顯,我就在小紙條上畫畫,在畫裡藏了‘sos’。
可能,我寫的資訊太隱晦了,我寫了一個多月,都沒人救我。
他們不會在一個地方待太長時間,頂多一個月,最多一個月,他們就會換一個城市。
後來,他們就帶著我們來到了夜都,我在夜都的街頭賣花時,遇到了三爺......”
她嘴角勾起笑容,笑容很甜,“我遠遠的就看到了三爺,看到三爺的那一瞬,我就有預感,他不是普通人!
我使出全身的力氣,用最快的速度朝他跑過去,跑到他面前,我把夾著求救資訊的花遞給他,求他買一枝花。
他接過了我手中的花,又讓他身後的人把我手中所有的花都買下了,我衝他鞠躬,又抬起頭,卻沒看他,而是看著他手中的花說,叔叔,好人有好報,祝你幸福!”
她笑笑,“我們賣花時,那對夫妻會在暗處盯著我們,我不敢說太明顯的求救資訊,只能這樣隱晦的暗示他。
沒想到,他真的看懂了,當天晚上,我們就被解救了。
他找到了我,拿著我塞在花紙裡的小紙條問,紙條上的畫是不是我畫的,我說是,他又問我怎麼想到的這個辦法......”
她忍不住笑起來,“我當時很傻,我說,我晚上很害怕,怕的睡不著,很努力的想,就想到了。
三爺又問我,願不願意和他去一個地方,那裡能吃飽、穿暖、有人教我們學很多很厲害的本事,還沒人欺負我們,如果我願意,他就帶我去,如果我不願意,他可以幫我找一戶人家收養我。
當時,我一點猶豫都沒有,立刻說,我願意和他去他說的那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