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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救命之恩

秦徹自告奮勇去園中勞動,摘了兩根辣椒、一個熟透的西紅柿和一把生菜。 他舉著鮮嫩的生菜開心的道,“這個菜味道很好,再做一次吧。還有這個西紅柿,掛在枝上像小燈籠似的呢。你聞聞杮蒂這邊,好香好香的。” 菜有點多,兩隻手拿不過來,他便捲起貴得嚇人的衣襬兜住菜,開心的像個傻小子。 “秦家二少從小錦衣玉食,我以為肯定是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沒想到還認得西紅柿,真是可喜可賀。”我壞心眼兒的調侃他。 畢竟,這種活計,連土生土長的秦玉都不做的。 現在想想,那些年我和奶奶真是想不開,硬是讓外在的可憐二字給洗腦八年,用一片真心養了條沒良心的狼。 我更是病入膏肓,為保護一匹白眼兒狼,打了多少架,捱了多少揍才練就鐵骨鋼筋啊。 真特麼要把腸子悔青了。 如果重來一次,哪怕秦玉被狗吃了、每天蹲在糞坑裡吃飯,都不會多看他一眼。 那東西,他是真不配把他當成人看。 “說誰呢,你二哥哥是天下最聰明的男性,上知天文地理,下曉雞毛蒜皮。”秦徹故作不悅的板起臉唬我。 可那雙光點盈盈的眸子,早已洩露了他的情緒。 “對,二二最聰明,連跳格都不會。為了回去跟小朋友顯擺,用三塊巧克力來交換。好在我從小家風嚴謹,不然小小年紀就腐敗了。” 和秦徹說話,我總是無比的自在。 不像和秦玉說話,每個字都要經過細細琢磨,生怕哪句沒說對,再傷了他那幼小又脆弱的心靈,然後爬到房頂一坐就是兩個小時,哭得死去活來。 “怎麼記憶力這麼好啊,什麼事情都記得,那你記不記得那年我脖子上的領結什麼顏色啊。” “記得,灰不溜丟,那是老頭兒才會用的顏色,難看死了。要是我,都不好意思提,眼光實在太超前。” “找打啊,竟敢說我老。” 寂靜許久的小院子裡,歡聲笑語滿得彷彿會溢位去。 用新採下來的尖椒和僅剩的一顆大土豆炒了盤金黃晶亮的土豆絲,西紅柿炒雞蛋,生菜洗淨切絲灑上蒜末涼拌,三個菜不太好,又弄了個西紅柿拌白糖。 就地取材嘛,難免會有菜色重複,但重菜不重味兒,嚴格來講算不得重複。 一頓簡單的飯菜,雖說有涼有熱,有甜有鹹,卻素得很。 我們家的生活很節儉,肉這種食物很少吃,久而久之,我對於肉便沒有了想要吃的慾望,家裡也不會準備肉類食材。 本以為大少爺會食不下咽,不想他居然很給面子。 秦徹捧著飯碗大快朵頤,很快乾掉一碗又添一碗,吃得香甜而滿足。 對於一個做飯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飯菜受歡迎更具有成就感。 同一張桌子,差不多的飯菜,秦徹的風捲殘雲,每個動作都彰顯著他的歡喜。 秦玉吃飯從來是安靜無聲的,眼睛盯著碗盤裡的食物,多好吃的東西也從不見喜悅和驚訝,也說不清楚他是司空見慣,還是覺得理所應當。 “連蹭你兩頓飯,還吃了那麼多,下次不敢讓我再來了吧。” 我抿唇微笑,給他盛了勺西紅柿炒雞蛋的菜汁澆在米飯上,看著他將飯菜攪勻大口大口的朝嘴裡填,空蕩蕩的心被填得滿滿的。 “以前想養只小狗來著,奶奶不讓,如果你特別想在我這裡蹭吃蹭喝的話,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很多時候我都沒辦法將做好的飯菜全部吃完。” 他氣笑了,屈起手指在我額頭彈了一下,聲音沉啞中帶著說不出的感覺,“敢說我是狗。” 我撫摸著被彈到的地方,覺得這樣的動作有些過於親暱,可是內心裡卻又非常的舒適。 我不得不承認,我貪戀他所能帶給我的在意溫暖和陪伴,因為有他,我不再是一個人。 是我貪心,很貪心。 因為一個人的生活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有人陪伴的生活才是真的活著。 原則上來講我和他見過的次數並不多,但小時候的情意總是最乾淨、最真誠的。 而且當年那個身穿西裝打領結、認真裝作不在意,又認真覬覦遊戲的小紳士,真的留給我很深的印象。 說起來,秦徹還曾救過我的小命。 順著巷子一直朝西邊走,會有一條小小的河流,不知起源何處,更不知終結於哪裡。 但在我童年的記憶之中,那裡絕對稱得上樂土。 我最喜歡的就是春夏時節,在河溝邊上用小鏟子挖蚯蚓,拿回家餵給奶奶養的小雞吃。 那年夏天的傍晚,我拿著小鏟子,秦徹拎著小塑膠桶,帶著秦玉去河邊挖蚯蚓。 由於上午剛下過雨,河邊的泥土有些松也有些滑,我一個不小心,摔在河水裡,頭磕在一塊石頭上流血了,又疼又怕的我坐在水裡嗷嗷大哭,女俠風範盡失。 秦玉被嚇得慘白著一張臉木頭似的站在河邊,是秦徹,他踏著他油光鋥亮的小皮鞋踩進被攪得混濁的泥水裡,打口袋裡掏出潔白的小手帕捂在我頭上讓我自己按著,他彎下腰,咬緊嘴唇,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背了起來。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