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看得目瞪口呆,最後只能道:“他有車為什麼要坐計程車?”
馬鈞不屑道:“切,我的當事人喝酒了啊!檢方提供的影片證據不是看到了嗎?難道檢方還想讓我的當事人酒駕不成?”
檢察官也發現了自己說話的漏洞,是自己被馬鈞的攻勢打的亂了陣腳。檢察官穩了穩心神,長出一口氣,辯駁道:“雖然這些影片能證明被告離開了黃金大世界夜總會,但是經過法醫的檢驗,死者是在深夜12點至2點死亡。而被告是在1月11號晚上11點多離開了黃金大世界夜總會,他還是有時間再潛回黃金大世界殺人的。”
“請繼續看第三個影片。”馬鈞沒有回答檢察官的問題。
第三個影片播放,是一個酒店大堂的影片,只見郭思明走進去,然後到了前臺拿出錢和身份證開了一間房間,關鍵是這家酒店需要進行人臉識別,與身份證一致才能透過。
然後郭思明就拿了房卡走上電梯,然後進了電梯,有電梯的監控影片,然後又進了自己的房間,有酒店樓道的監控影片。
“我的當事人在1月11號11點28分進了泰山路如庭酒店,並且用身份證開了房間,透過了人臉識別,最後進了房間休息,一直到第二天1月12號上午八點退房離開酒店。整個晚上,我的當事人沒有離開房間半步。酒店的所有監控都能作證,而且我的當事人是住在第18樓,就在監控正對著的房間住下,想要躲過監控!那就只能從窗戶飛下去了,檢方要是非要這麼說我也沒辦法。”
馬鈞說完,觀眾席上鬨堂大笑,郭思明的母親也激動起來,只有郭建林沉默不語,甚至冷汗淋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