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白啟。
“你當時應該是非常愛丁可兒,你不想讓她在大好年華的時候進了監獄,所以你頂替她進了監獄,可是你沒想到,你進了監獄第一年,丁可兒卻提出分手。這就是你殺人的動機,你為了丁可兒付出那麼多,結果她卻無情地把你拋棄了。”
任天然道:“動機先不說,你再說說,我是怎麼殺了丁可兒的?”
“你在半年前出獄,你費了很大勁才找到丁可兒,你想再見一面,可是這個時候,丁可兒已經不認識你了,你這才發現你的變化有多大,你已經從一個陽光男孩變成了一個頹廢的大叔,這樣劇烈的變化僅僅是三年時間。你這個時候想要殺了丁可兒,你租了丁可兒同一個樓層,住在她對面。然後你搞到了她家的鑰匙,我看了丁可兒的日記,她說她記性不好,所以在電錶箱裡藏了一把備用鑰匙,你是她前男友,你那麼愛她,肯定知道這些小秘密,所以你配了一把鑰匙。你在丁可兒家裡安裝了監控器,你一直都在監視著丁可兒,直到你看到了丁可兒與王新宇的計劃,你將計就計,也殺死了丁可兒!”
任天然還是很平靜,鼓掌道:“警察同志的推理確實很精彩,可是這些都是你的推理,你沒有證據,我想你還是把我放了吧。”
白啟笑了:“你以為你做得天衣無縫嗎?”
任天然也笑了:“我確實反覆看了,你們不可能有證據。”
“哼,其實你安裝監控的時候,在旁邊留下了一枚指紋,這個指紋已經被採集了,經過對比,就是你的。”
任天然聽到這話就是一愣,然後就道:“這算什麼證據,那個指紋是我給鄰居修燈的時候留下來的,不信的話,你問丁可兒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