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任俠的白馬遠遠不及金珠的胭脂血,載著兩個人越跑越慢。
第一個時辰,白馬還能跑出來六十里路,第二個時辰就只跑了四十里。
朱任俠有些焦急,皺眉道:“天色馬上就要黑了,距離前面最近的鎮子還有二十多里路,這可如何是好?”
“只要能跟相公在一起,路再長我也不怕。”
江阿秀依偎在朱任俠的懷抱中,情深款款的說道。
江阿秀畢竟還只是個十六七歲的少女,還不懂得世道險惡,朱任俠也不想嚇唬她。
“咱們已經從貴州進入了廣西,這地帶山賊多如牛毛,咱們必須在天黑之前找個鎮子投宿。”
金珠經過了一陣思想鬥爭之後,決定和朱任俠換馬,“你這白馬也太墨跡了,咱們換過來騎乘好了。”
“還是金姑娘想的周到。”
朱任俠大喜,立刻勒馬帶韁,翻身下馬。
“娘子慢點,我扶你下馬。”
朱任俠握住自家媳婦的柔荑,小心翼翼的把江阿秀扶了下來。
金珠並沒有下馬,直接凌空而起,落在了白馬的背上。
“謝謝你,金珠姐。”
江阿秀誠心誠意的道謝。
金珠淡然一笑:“沒什麼,我只是想早點找個客棧投宿。”
朱任俠翻身跨上胭脂血,不由自主的誇讚一聲:“胭脂真不愧是御馬,小白真是比不了啊!”
“那是。”
金珠驕傲的仰著頭,“都說一分錢一分貨,小白才花了五十兩銀子,胭脂血拿到市場上出售,怕是上千兩都不止。”
金珠說著話,摸了摸胯下白馬的鬃毛:“你也不用不高興,其實你已經表現的很不錯了,奈何你的對手太強大了!”
白馬搖著尾巴,似乎能聽懂人語,眸子裡閃爍著不肯服輸的眼神。
“娘子請上馬。”
朱任俠伸手去拉江阿秀。
“咴~”
沒想到胭脂血卻發出一聲嘶鳴,人立而起。
“什麼意思?”
朱任俠皺眉,這畜生不想讓阿秀騎它?
金珠見狀叱喝一聲:“胭脂,老實一點。”
但胭脂血卻是不停的打著響鼻甩著尾巴,只要朱任俠試圖把江阿秀拉上馬背,它就會抬起前面的一雙蹄子,阻止江阿秀上馬。
“我知道了,它不想讓我騎它。”
江阿秀苦笑一聲,“胭脂啊,我哪裡得罪你了?”
胭脂血仰著頭,一副吃醋的樣子。
金珠也是無可奈何:“我也納悶了,胭脂今天到底在發什麼神經?”
“算了,看來胭脂不想讓阿秀騎它,我們還是騎小白吧!”
朱任俠搖搖頭,翻身下馬。
江阿秀咂吧了櫻桃小嘴:“我有辦法了。”
“啥辦法?”朱任俠問道。
江阿秀道:“相公你跟金珠姐騎著胭脂,我自己騎著小白,這樣咱們不就走的快了。”
金珠聞言不由得一怔,心中為剛才的思想鬥爭慚愧不已。
多麼善良的女孩,多麼無私的女孩!
“那不行,你會騎馬嗎?”
朱任俠立即拒絕,“只要有你在身邊,就算一直走到天亮,我也不會和別人共乘一騎。”
江阿秀笑笑:“會一點點,有一年三叔回來的時候,教過我騎馬。”
“那也不行!”
朱任俠果斷拒絕,然後請金珠下馬,“你還是下來吧,你這寶貴的胭脂,鄙人駕馭不了。”
“這也不能怪我啊!”
金珠一臉無辜的翻身下馬,朝著胭脂血兇了幾句,“臭胭脂,你今天抽得什麼風?害得姑奶奶被人責罵,信不信我讓你回烏龍山拉磨?”
“咴~”
胭脂血搖頭晃腦,得意的甩著尾巴。
沒有辦法,朱任俠只能繼續與阿秀騎乘白馬,金珠獨自騎乘胭脂血。
又向前走了七八里路程,西邊的殘陽只剩下最後一抹餘暉。
就在這時,身後傳來驟雨般的馬蹄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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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任俠和金珠急忙扭頭看去,只見有五六十騎席捲而至,馬上之人俱都身穿灰色勁裝,臉上裹著黑色面罩,手裡提著明晃晃的刀劍。
“不好,來者不善!”
金珠面色為之一變,腰間彎刀出鞘,“這支隊伍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