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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不住地發抖。那是他買給魏炎的唯一一件禮物。歐米茄的全鋼表,雖然不是最高檔的,當時也花了他兩千多,是他悄悄省了半年連午飯都不吃才省下來的,送給魏炎過二十四歲生日。現在,東西又回到他手裡了,這意味著什麼,他再明白不過了。如果說魏炎走的時候他還抱著點希望,那現在是半點希望也沒有了。

紙條也飄落在床上,小麥用另一隻手撿起來,確實是魏炎的筆跡:〃麥子,我對不起你。銀行卡上我打了三萬塊錢,現在我就這些,以後有了錢,我會補償你。”

小麥突然把手錶摔在床上,騰出手來把紙條撕了個粉碎。補償?怎麼補償?再給他一筆錢?如果能用錢來補償,那麼感情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紙屑落了滿床,小麥懶得去收拾,提起外衣又出了門。他不想在屋子裡待著,胸口憋得難受。他實在搞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隨隨便便的可是仍然能相守很久,而他每次都認真地去經營,卻總逃不過一年的期限?要是這樣,他也別認真了,隨便一點恐怕更好。

四月的天氣暖和了些,週末下午,一對對的戀人滿街亂逛,小麥走到哪裡都覺得扎眼,稀裡糊塗上了輛公交車,半天才發現自己習慣性地跑到臺東''附近來了,只好又下了車,繼續沿著馬路亂走。天色已經暗了,有些商店已經亮了燈,小麥沿著婚紗一條街走下去,忽然想起了鄭雲書。其實鄭雲書是他喜歡的那種型別,斯文、乾淨,說話不急不緩,顯得性格溫和。而且,鄭雲書很明顯地對他有點意思。這點意思在外人眼裡可能很隱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