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顧隊長一個措手不及。
你說你跑什麼啊?我還沒說完話呢!
洛毅森已經跑了過去,顧隊長只好帶著人緊跟其後。
一腳將倉房門踢開,洛毅森直接亮了槍,指著面前的三個人大喝:“舉起手來!”
顧隊長的人也呼呼啦啦衝了進來,蔣兵是最後一個跑進來的。看清對方的臉,當時就爆了一句粗口:“臥槽,怎麼是你?”
洛毅森也愣住了,呆呆地看著被槍口瞄準的沈紹!
沈紹的眼神很複雜,誰都分辨不清他看著洛毅森的這一刻,心裡到底在想著什麼。而跟在他身後的兩個人,一個是金髮,一個是紅髮。這兩個人顯然跟沈紹有些關係,並非他們要找的目標。
人跑了?洛毅森的直覺已經探到。於是,轉頭問蔣兵,“訊號移動了嗎?”
蔣兵憤憤地咬牙,回道:“訊號消失了。媽的!”
訊號消失,就等於無法追蹤。洛毅森失望地收了槍,神色不悅地看著沈紹:“你怎麼在這?”
沈紹如常地說:“我也在查。”說著,拿出手機,將他跟郎江抱在一起的照片出示給洛毅森看。
這張照片原本是發給洛毅森的,當時他還想:跟沈紹正在熱戀期,這貨不可能出軌。發照片的人什麼用意?
不用問,照片一定是公孫錦給沈紹的。洛毅森不能跟公孫錦計較這事,只能對手機裡的照片視而不見。但,其背後的因由,必須讓沈紹說個清清楚楚。
沈紹瞥了眼顧隊長的人,“請回避。”他還有些禮貌地說。
顧隊長見過幾次沈紹,也知道一些關於這個人的事。再看看先下的情況,自己顯然有點多餘。他招呼下屬,儘快撤離。
如此一來,倉房裡只剩下沈紹的人,以及洛毅森和蔣兵。
沈紹垂下眼,居然表現出“一切與我無關”的姿態。洛毅森似乎有些不耐煩了,追問:
“說話,你怎麼在這?”
“照片拍完,傳送到S市。S市有人用網路虛擬號碼發到你手機裡。我讓人調查,查到這裡。”
顯然,沈紹撲了空。
洛毅森打量起這個大約有八十平的倉房,問沈紹:“你們什麼時候到的?”
“早你們三分鐘。”沈紹說。
洛毅森好像沒聽到他的回答,自顧自地說了一句:“這都是什麼鬼東西!”
倉房裡並不是空無一物。在中間,擺放著一個老舊的長方形桌子,桌子上面有兩臺電腦顯示器,但是下面的機箱卻沒了。在顯示器旁邊,還有一個菸灰缸,裡面堆滿了菸頭。洛毅森戴好手套,從菸灰缸裡面取出大半根香菸來。
看了半響,說:“這根菸熄滅不足五分鐘。”
“看吧,我就說那個人剛跑。”
洛毅森回頭看了眼說話的金髮男子,對方立刻笑嘻嘻走上去,對著他伸出手,“你好,我是BOSS的技術人員,你可以叫我丹尼斯。”
面前這位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老實孩子,洛毅森也不想跟他閒聊,側過頭,看著沈紹,問道:“昨晚十一點到今天凌晨兩點之間,你在哪裡?”
丹尼斯見洛毅森無視了自己,又往前湊了湊,擋住洛毅森看沈紹的視線,笑嘻嘻地說:“洛先生,我對你久仰大名了。”
洛毅森仍舊沒搭理丹尼斯,這一回向左邊偏了偏頭,繼續問沈紹:“你們家老四呢?”
丹尼斯不不依不饒地湊上去,再一次擋住洛毅森的視線,“你近看比照片上更好看,交個朋友吧,毅森。”
洛毅森終於被搞煩了。一手將丹尼斯的腦袋推到一邊,不耐地問沈紹:“你是不想說,還是不想跟我說?”
丹尼斯被推了個趔趄,沒等洛毅森走到沈紹面前,他搶先一步橫在倆人中間。這一次,他的笑容看上去有些玩味,“我建議你先來勘察這裡的情況。你們有句老話‘聽人勸,吃飽飯’。”
洛毅森瞥了丹尼斯一眼,“你誰啊?”
“丹尼斯。”
“哦……《最後一隻恐龍丹尼斯》。”
丹尼斯糾正道:“那是丹佛兒!”
“反正你們都是‘丹’字輩的。”
丹尼斯再次糾正:“請叫我丹尼斯。”
洛毅森不耐地咂咂舌,“我說,金毛兒。”
“是丹毛兒!”
“你到底叫什麼?”
丹尼斯:“……”
沈紹低下頭,拳頭掩在嘴角,遮擋自己忍不住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