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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母親大人,你知道因為這個破名字;您兒子從幼兒園就在被人嘲笑了嗎?

當然;平克也不至於因為這點小破事就哭哭啼啼回家,他躬身力行地……用拳頭和牙齒征服了整個幼兒園,博得了混世魔王這個美稱。從此之後,平克就開始了征服世界的旅程,堪稱薩恩城一霸,自然,小霸王身後聚集了一大幫跟班,其中以德爾西斯為走狗,烏鴉白鴉兩兄弟為幫兇,儼然如同一個小小黑社會。

自然,再也沒有人敢當面嘲笑平克的名字了,平克對這樣的情況很滿意,但滿意的同時,不知為何,還有一點無聊。

平克大魔王一無聊,註定要折騰出一點事情。

……

平克見到他的夢中情人,是在一個夏日炎炎的晚上。之所以是晚上而不是白天,主要是因為,對於平克大魔王而言,燥熱的白天,他是怎麼也不會出去受罪的。

而現在,平克躺在院子裡的竹蓆椅子上,烏鴉給他扇風,德爾西斯幫他切西瓜,白鴉負責裝作沒看到這一群有礙觀瞻的傢伙。

平克閒的無聊,和烏鴉扯聊道:“隔壁樓上的大媽,最近好像把房間租給了一個學生仔。”

他本來沒想對這件事情發表什麼看法,說出來,更多的意在表明,人世無常,基本和看見一年春天過去,紅了果實,黃了落葉一樣的意思。

但狗腿子小弟烏鴉卻不知道主子這種悲秋傷春的情懷,他盡職盡責地介紹道:“搬過來的是一個叫做艾塔隆的男生,最近在光明大學就讀國際關係學,家裡有點遠,所以在這裡找了一個房子……聽說是個金髮碧眼的大美人呢……平克?平克?”

平克心想,烏鴉那句“大美人”實在是太敷衍了事了,起碼也要……驚天動地的大美人,才能稍微沾上一點邊才對。

不學無術的平克,首次痛恨起自己淺薄的詞彙量,以至於當時,心底除了臥槽,居然翻不出新的詞彙來——最起碼也要來一個草泥馬,來表示心中的震驚才對啊。

二樓的陽臺上站著一個身形消瘦的金髮青年,他正在抬頭看著天空,從平克的角度,剛好可以看見他精緻的鎖骨和抬頭時候的優雅脖頸。不知道為什麼,平克突然就尷尬了一瞬,視線下移,金髮青年青著一身夏日常見的白T恤和短牛仔褲,他赤腳踩著欄杆下端,以至於平克可以看見青年的腳趾如同珍珠一般圓潤可愛。

平克臉紅了。

以前他也很喜歡脖子,只是喜歡的不是人的,而是絕味鴨脖。

以前他也很喜歡腳丫,只是喜歡的不是人的,而是燒燜豬蹄。

但現在平克明白了,以前不是他不喜歡,而是他還沒遇到好看的……也好吃的。

不知道是不是烏鴉的聲音驚動了對方,金髮青年垂下了頭,看向院子中的幾人。平克忍不住地屏氣了一會兒……如果轉過頭來的人,是個滿臉雀斑麻子朝天鼻鬥雞眼的傢伙的……他會忍不住詛咒世界的。

好在,老天爺似乎還不想讓他詛咒。

對方真的如同烏鴉所說的,是個大美人。金色的碎髮被風微微吹動,湛藍色的眼睛裡面似乎藏著天空,被那樣的眼睛注視,平克頓時覺得自己心跳漏了半拍——平克第一次感激起自己可以考飛行員的視力。

不過……

……平克之前把對方定義為青年,其實是因為對方的身高,但看到面容,平克又有一點不確定了。對方的輪廓雖然俊美,卻帶著一種無暇的稚氣。

“……平克?平克?”烏鴉呼喚著他。

那個叫做艾塔隆的傢伙,似乎是因為這個稱呼驚訝了一瞬,隨即抿起嘴,吭哧一聲笑出來。德爾西斯反應最快:“竟然敢嘲笑老大的名字,你知道老大是誰嗎……”

平克往德爾西斯的頭上踹了一腳。

真是,這個時候讓你多嘴。

平克那一刻覺得,自己說不定是烽火戲諸侯的那個啥啥王的轉世,所以在見到美人眉開目笑的時候,心花怒放——別說是名字,就算是燒長城……哦不,燒烽火臺也值得。

但就這麼短短一瞬,平克再抬頭的時候,陽臺上的金髮青年已經消失不見。剛才的場景,彷彿只是一場夢幻。只有躁動不停的心跳,告訴平克……春天來了,是追上手,是把對方變成自己的所屬物,還是獨霸那傢伙,你自己看著辦。

平克表示,這種題目,當然是全選。

“烏鴉……看啥吶看,我要明天起床之前,知道那個叫做艾塔隆的傢伙的,所有喜好,還有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