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呢?也罷,隨便找個小子,換幾十元錢,先吃頓飯,然後再打個電話,我就可以回上海了。
說幹就幹,左手果真找著了一個識貨的年輕人,將鑽石金錶以極其便宜的價格賣出——區區二十元,對他來說,倒也夠吃一碗餛飩了。
他來到泥濘遍佈的街道,說是街道,左右卻擠滿了趕集賣菜的農民,一腳下去,不是踩著泥,就是踩著擺在地上的攤子,這裡雖然是個小村落,但貌似這一天正好是附近農民趕集的日子,因此人頭湧動,還勢為壯觀。說起來,這樣的地方,是無法誕生右手這樣一身雪白的男人,也不會有販賣著菊花與薔薇的花店,但是卻別有一種市井之真。左手走了一小段路程,才終於找到了一家小吃店,要了一碗餛飩,左手雖然富貴,習慣了在播放著舊唱片的咖啡廳喝下午茶,但是對於貧困的、不乾淨的地方,他其實並不陌生,因此倒也吃的很香。
這小吃店開在一家似乎快要倒塌的木板房裡,房裡有隻家貓,身上很多跳蚤,將毛咬的一缺一缺的,可是它倒是耐的住癢,依舊睡得很香,在那家貓坐著的板凳前的一張木桌上,有兩個小混混圍攏一桌,吃吃喝喝,他們一會兒看看牆上掛著的那臺黑白小電視裡的新聞,偶而眼光掃在左手身上——疑惑怎麼會有這樣一個男人,落魄在此處?他就像蛾群中飛過的奄奄一息的大孔雀蝶,饒不住叫人多看幾眼。但是他們也不敢多瞧,看上幾眼,就把眼光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