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間了,快讓他回去睡覺,我們大人還有大人要做額事情。”
骸骨被羅霄扇的媚眼弄得全身起雞皮疙瘩,連忙甩開羅霄扇的手,抱起覺得自己勝利了的聞人緒望退後了三步。
“敘舊什麼的之後再說。只是羅霄扇,你不準備解釋一下你幹嘛和這個笨蛋在一起嗎?”
骸骨用腳指了指還趴在地上沒有醒來的雷楓,不解恨的又踩了兩腳,羅霄扇也覺得丟人,捂著臉解釋起來。
“大概是三十年前,我去一座古墓裡面玩,正好累了,就回到扇子裡面休息,結果被盜墓賊當成隨葬品給偷了出來,還賣給了古董商…原本因為價格太貴一直沒人買我,我也累了打算休息個幾年,乾脆就睡了過去,醒來正好是十六年前,當時這個混球小子正值週歲,要抓周。雷家土豪,把價格如此昂貴的我買了來竟然不是當成收藏,而是給這個混球小子抓周!”
“還算他有點眼光,第一個抓到的就是我。我以為事已至此,土豪的雷家又做了一件讓我難以平息憤怒的事情!他們——竟然將我送給這個小混球當週歲禮物!”
羅霄扇控訴著雷家的糊塗!認不出自己的居所是上古的寶物,就這麼送給一個毛孩子,從此之後就沒離開過雷楓,天天被雷楓抱著咬著,更親眼著雷楓長成那種性格的孩子。
縱然還有很多事情想問,骸骨也不好當著聞人緒望的面問羅霄扇,只得順著話題開了一句玩笑。
“雷楓成了現在的傻瓜,該不是被你從小打得吧?”
羅霄扇沉默了一下,別開臉去,支支吾吾半天,才說道。
“誰叫他牙也不刷就咬我!還有啊!更可惡的是雷楓竟然用我去撓屁股!這是絕對不能忍的!所以…所以我確實狠狠打過他幾次。不過他變成現在的傻瓜絕對不是我責任!是他自己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