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再經過一條小巷。我通常會和同事或者朋友們一起吃個飯再起程,所以回到家通常是□點鐘,有時候是十點以後。
那天我喝得有點醉,晃晃悠悠的經過小巷時,在貼滿廣告紙的電線杆旁邊看見了一個男人。
男人穿著件風衣,頭髮有點長,劉海遮住了他大半張臉,他手裡夾著一根菸,正在吞雲吐霧。
這條小巷其實是條近路,很少有清潔工前來打掃,垃圾堆裡總是發著惡臭,以往我回家的時候這裡都是靜悄悄的沒有別人。影子隨著路燈和腳步聲,從我的後面拉長到我前面,再從我的前面退回到後面。
我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繼續前行,我覺得有點尿急,必需趕快回家解決。
但是這天以後,我就經常可以在夜晚回家時看見這個男人。
有時候我目不斜視,有時候會刻意走得離他很近,然後用眼角的餘光偷瞄他。
他有著略厚且性感的唇,不像我的那樣薄。
他的鼻樑很挺,還帶點鷹鉤,不像我一樣,近乎漫畫中的小翹鼻。
他其實很高,我有時候走近了會暗暗比對,我才發現我大概只到他的耳朵。
羨慕且嫉妒!真想和他換一下。如果我是女人,一定早就和他搭訕了。
我想這天我醉得有點狠,所以在又看見這個男人時,我上前打了個招呼,“你好。”
男人手裡的煙星火點點,他看向了我,眼睛和我想像中的差不多,不大但狹長,看起來很是銳利。“第37次。”
“啊?”我沒明白男人在說什麼。
“你從看到我開始到現在,我們一共相遇了37次。”男人說。
他怎麼會把次數記得這麼詳細?
“我一直等著你和我說話。”男人把煙滅了,順手扔在電線杆的根部,他也站直了身體,不再倚靠著電線杆。
我有點暈乎乎的,甚至頭腦發熱,精神亢奮起來。難道這就是豔遇?
不過男人沒有後話,他只是拉了拉衣領,然後離開了。
我傻在原地,直到一陣冷風吹來讓我打了個寒顫,才想著離開。
但此時,我發現我走不了了,我只能圍著電線杆打轉,再多一步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