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微微地顫動。因為身形過長,它那兩隻枯瘦的腿,掛在了車外,腳底不時掃到路邊的燈柱子。
真沒想到,卑爾根居然還有這東西,這或許就是軍方要轟炸的理由吧。這些東西,把人可給坑苦了,若是能一鍋端掉,可真是大快人心。
可是,它們曾經也是人,也有血有肉有思想,卻突然像是被人挖去了靈魂,成為了怪異的東西。想到這裡,袁怵不由地有些矛盾,不知道自己這種想要把它們趕盡殺絕的想法,究竟是對是錯。
他又看了一眼車前蓋上的那個東西,似乎還在抽搐,不過顯然,很快就要斷氣了。凌夙大約嫌它礙眼,在寬闊的街道上,大力地打了一下方向盤,車子走了一個巨大的S型路線,利用轉彎時強大的慣性,把那東西給甩了出去。
袁怵透過後視鏡,看到那喪屍被甩出去後,鏡在了燈柱上,像是被攔腰斬斷一般,身體頓時彎成兩半。
這讓他意識到,自己現在的車速,究竟有多快。
凌夙甩掉那具喪屍後,居然還記得剛才袁怵問的問題,主動回答道:“對於我來說,這世上就沒有我駕馭不了的車。所以,我是不是軍方的人,根本不重要。更何況,我對那個所謂的政府組建的軍隊,可沒什麼興趣。”
袁怵沒有和他爭辯,他知道,軍隊在一般人的心中,總是亦正亦邪的。就連他自己,也不能拍著胸脯斬釘截鐵地說,他們就絕對是正義的。他們只是選擇了對自己對自己的國家有利的一方,來進行戰鬥。
事實上,在侵略別國的時候,他們通常都被人看作是劊子手,是殺人的惡魔,是血腥的屠戮者。凌夙會討厭他們,這很正常。不過,他看起來也絕對不是普通老百姓這麼簡單,那麼,他又是什麼人?跟政府對著幹的人,這個世界上,可不多見。
袁怵一路上,幾乎沒有辦法好好思考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城市裡隱藏的那些喪屍,就像是突然聞到了人類新鮮的肉體氣息,從各個角落裡奔了出來,對他們的車子發動了進攻。
凌夙腳下的油門已經踩到了底,無論看到前方出現什麼,都會毫不猶豫地撞上去。那些喪屍,就如飛蛾撲火一般,一個接一個地撞死在他們的車前。有些被撞飛後,直接摔在了地上。有些則被無情地碾壓過。而更多的,是像剛才第一具屍體那樣,撲到了擋風玻璃前,阻擋了前方的視線。
很快,那些東西噴濺出來的血漬,就染紅了大片的玻璃。凌夙頗不耐煩地重複了幾個動作,甩掉那具屍體後,開啟噴水系統,用雨刷清潔了一下玻璃。
袁怵看他熟練的程度,就好像這輛車是他的一樣,不由微微皺眉,對他的好奇,越來越深了。
他們就這樣,一路往前開去,開了整整一個早上,一刻也未停歇。袁怵感覺,眼皮子似乎有點要打架的趨勢,兩晚沒睡,現在又一直坐著無所事事,他便有些犯困。
“困嗎?困就睡一覺,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再叫你。”凌夙連臉都沒有轉,就看穿了袁怵的心意。
袁怵剛想說“不用”,突然感覺耳邊傳來了一聲巨大的爆炸聲,緊接著,汽車像是受到了一股巨大沖力的襲擊,變得不穩起來,在高速公路上,微微地打著滑。
他迅速轉身,向後望去,身後的公路上,已經被炸開了一個大洞,離他們不過幾百米的距離。剛剛若是再晚了一兩秒,說不定,他們就會被炸個稀爛了。
“Shit!”凌夙大罵一聲,用力地揍了一拳方向盤,“這群狗孃養的,說話全是放屁。說什麼下午才轟炸,現在才幾點!他媽的到底有沒有時間觀念!”
凌夙一邊罵,一邊抬手去看錶:“才剛過十二點,就這麼迫不及待地大開殺戒嗎!”
他說話的時候,手一直在袁怵的眼光晃盪。袁怵這才看清,原來他竟戴著塊P。P。手錶。這個人,還真是渾身上下透著古怪,這塊名貴的手錶,和他那一身牛郎打扮,倒是相得益彰,越看越像個情場浪子花花公子。
這個年頭,還會有人戴這樣的手錶嗎?這種表,放在十年前,那是富豪們爭相搶購的東西,因為,那是身份地位以及財富的象徵。但十年之後,這東西已經一錢不值。工廠早已關閉,製表匠們也都跑光了。當生存都成問題的時候,這種滿足虛榮心的奢侈品,首先就被拋棄了。
現在,對於難民們來說,名錶鑽戒都是垃圾,只有食物和水才是黃金。這個傢伙,一個人跑去卑爾根,連把槍都不帶,居然會戴這麼隻手表,實在是令人捉摸不透。
耳邊的爆炸聲依舊此起彼伏地響著。不過,似乎都離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