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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靠!阿哲——你喂小貓咪吃餿食是不是?」

李天哲回頭一瞧,急嚷:「那是橘子吃剩的!我可沒讓小貓咪吃。」

「什麼——」肖朗瞠目怪叫:「自從上一隻貓死掉之後,你竟然沒倒掉這碗食物?」

「我哪有時間……」他心虛地嘀咕:「你也真是的,我和白智軒、張家銓合租這裡,他們倆都沒嫌棄,也沒你羅嗦……」

「他們倆也是亂源!」

他小聲的回嘴:「你怎管這麼多……」

「嫌我管太多……」肖朗的牙根一緊,不斷壓抑一股怒氣——寄人籬下就得遷就這一切,若不是礙於必需精打細算的過日子,他早就去找房子來安頓自己了。

拎著垃圾袋,捻起碗,打了一個死結扔進垃圾桶,「匡!」他砸下滿腔的怒火。

李天哲嚇了一跳,慌張地問:「你……幹嘛生氣啊?」

肖朗憋著悶氣走進廁所,「砰!」關上門,洗手兼洗把臉。

抬頭望著鏡中的自己,臉頰瘦了些,眉緊鎖,彷佛被人給倒債,脾氣隨時瀕臨爆發的邊緣。

別過臉龐,頓時想起阿杰,心一陣陣痛了起來。

他狠踹馬桶一腳,暗咒:死芭樂,男女通吃,在床上講的那些噁心話都是騙人的……幹!

眼角泛淚,抬肘抹去,這會兒更氣自己竟然為了這種事在哭……

路燈下。申士傑彈掉半截香菸,倚著車門,低頭看了下腕錶,近十二點了。

那傢伙在洗澡,打從心底還在咒罵:死阿杰,男女通吃——盡數被他所接收。不禁勾唇一哂,自找的……

繼續等了十分鐘左右,已感應不到任何訊息,申士傑料想肖朗應該睡了,這才開車離去。

例假日來臨,申士傑閒來無事,走一趟國家圖書館。

耐心地搜尋過期的報紙檔案,終於找到一則地方報導,在八十八年三月六日下午四點左右,民眾發現一具女性裸屍……經由法醫勘驗解剖,採集到精液,死者的脖子有明顯的勒痕,警方研判死者被人姦殺後棄屍竹林。

他推算命案發生距今有十二年了,不禁納悶,竹林女鬼已銷聲匿跡,是受到空間的限制?

小黑貓圍繞在腳邊,申士傑低頭看著它,意識到靈體可以存在於世間多年,不怕陽光照射、無畏活生生的人群,似乎只怕符咒、法術。

他蹲下,注視它的脖子周圍,興起一道念頭:如果可以縫合小黑貓的傷口,讓它恢復原貌,肖朗應該就不會怕了吧?

他起身離開檔案室,走往圖書區,瀏覽架上的各式書籍,挑了一本宗教書來打發時間。

「呵,申士傑,真巧,你也來圖書館。」陳敏在他身旁坐下,壓低音量說:「剛才你在找書的時候,我就看見你了。」

申士傑面無表情地問:「你沒去約會?」

「現在就是約會哪,陪女朋友來的。」他翹起二郎腿,瞟著申士傑手中的書本,「你在看什麼?」

「佛經。」

陳敏驚訝:「你會看這種東西?!」

「不行嗎?」

「行,」陳敏笑了笑,「我以為你只看厚重的『磚塊書』呢。」

申士傑眯起眼,自覺總是讓人貼上標籤,就連肖朗也不例外。「我不僅會看佛經,還會念咒、畫符。」

陳敏呆了,他會畫符?

申士傑將注意力回到字裡行間,不願再多說。

林佩瑜捧著書本,如沐春風,嗲聲喚:「陳敏……」

陳敏立即站起,「要走了?」

「嗯,你帶我去看電影好不好?」

「好呀。」他回過頭來,向申士傑道聲:「我和女朋友先走了,再見。」

申士傑微微一怔,目送他們倆離去,腦中尚未消化陳敏的物件竟是她……

假日無處打發時間,肖朗待在李天哲的住處,聽著他睡覺時不斷打鼾,時至中午也沒醒來。午後,兩位學長各自帶著十七、八歲的女朋友回來;四人在客廳抽菸、喝酒、聊天、打麻將,屋內鬧哄哄的。

傍晚時,隱約聽見隔壁房傳來一陣陣嬌喘聲,肖朗再也受不了這一切,拎著書本和揹包奪門而出。

沒有其他朋友可找,他前往麥當勞打發晚餐兼消磨時間。

室內環境吵雜,各式的消費族群遍佈;無論是情侶、朋友或親子家庭聚會,皆令他羨慕。

偶時,肖朗怔怔地望著玻璃窗外,街道上,車輛往來,鄰近的商圈騎樓或斑馬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