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來逼債,於路沒有辦法,將還沒裝修好的酒樓給抵押給了債主,店子也盤了出去,但還有幾十萬的大窟窿。於路輟了學,撿起了他爸做蠔烙的鼎鍋,開始對岸海灘邊擺攤賺錢,一邊還債,一邊供養兩個弟弟上學。
於路當時雖然很苦悶,但是並沒有絕望,他想著,等兩個弟弟都長大了,兄弟三人一起還債,不用幾年,這筆債就還完了,那時候他應該也還年輕,青春還沒有完結,他依舊可以去追逐自己的夢想。
家裡出事的時候於林15歲,上初二,於南11歲,上四年級。於林從小就是個不安分的孩子,在於路的強令下勉強讀完了初中,然後就跑到外面去掙大錢了。於路沒有走,一是因為蠔烙攤子的生意還可以,二是因為小弟於南當時還在上學,他得留下來照顧於南。
結果於林這死小子第一回出去,就被傳銷組織給摟進去了,他揹著於路跟人借了十萬的高利貸,夢想著三個月就成為百萬富翁,結果不到三個月,傳銷組織就被端了,組織的老大跑了,錢自然一分也沒撈回來。把於路氣得要死,將於林往死裡揍了一頓,於林咬緊牙關一言不發,在家養好傷後,又跑了,說是要去賺錢還債,不會拖累於路。
然而一年多後,警方通知於路,說他弟弟於林參與制毒被依法刑拘,判處無期徒刑。聽聞訊息的於路如遭晴天霹靂,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出弟弟會為了錢去做那種傷天害理的事。於路去監獄探視,於林卻避而不見,他滿肚子焦慮和怒火無處發洩,踢得自己腳趾頭鮮血直流,冷靜下來之後,卻開始責怪自己,是不是當初打得他太狠,所以於林才鐵了心要賺錢還債,甚至不惜做違法亂紀的事。
於林入獄幾個月後,一個年輕女孩抱著一個還未斷奶的孩子找上了他們家門,說她是於林的女朋友,兩人未婚先孕,現在於林進去了,不可能能出來,女孩不願意幫他撫養孩子,便將孩子送回於家來,於路要就帶著,不要就把孩子給送人,反正她是不可能會要的。
於路抱著當時只有10個月大的於冰哭笑不得,於林18歲就當爹了,那個女的才17歲就生孩子了,他們這裡是流行早婚早育,但這也未免早得太嚇人了點。扔肯定不能扔,說到底還是於家的血脈,那雙長得像於林的眼睛就是最好的明證。還沒結婚的於路就開始了他的奶爸生涯。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多久,於林的債主也找上門來了。於林這混賬東西,不知道在幹什麼,出去把自己混進去了,債務卻一分沒減。於路真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麼熬過來的,舊債未去,又添新債,還多了個討債鬼,還不出債,被姓黃的一群人揍得苦膽水都吐過,他很多次都想抱著於冰一起從渡輪上跳下去,追隨他爸去了算了,但是看著白白嫩嫩的小於冰,還有那純真無邪的沒牙笑臉,他就狠不下那個心。
他帶著於冰在對岸做生意,好在這孩子彷彿知道他的難處,很少哭鬧,也沒大災大病的,就那麼順順當當的長大了。然而生活處處都有難處,對面的海灘被人承包起來了,擺攤做生意要一大筆進駐費,每月還要交租金,於路交不起錢,這生意自然做不下去了。好在當時島上也開始開發,遊客日漸多起來,他就把生意搬到了家門口來做,生意不如之前那麼好,只能勉強還得起高利貸的利息,其他人的債務暫時就不能還了,好在先前那些債主都是家裡的親朋好友,慢慢還不要緊。他在等於南長大,等到於南畢了業,能幫自己一把了,才能有擺脫這些債務的可能。生活也不完全沒有希望,比如這兩個孩子一天天長大,他的希望就越來越大對不對?
於路將車子停在早上賣早點的地方,旁邊的幾家小攤早已經擺好了,有賣蠔烙的、炭燒生蠔的、炒果條的、甘草水果的、牛肉丸的,等等,都是本地的特色小吃,做生意的多半都是婦女老人,只有於路一個年輕小夥子,擠在一堆婦孺老人中間,人家做生意只賺點日常開銷,一天就出兩次攤,中午傍晚賣一賣,天氣不好、心情鬱悶還不來,不像於路,一家子的生活指望全在這上頭,生意要從早忙到黑,不管颳風下雨,除非颱風來了。
一個大媽跟於路打招呼:“阿路,怎麼才來?這靚仔是誰啊?”大媽饒有興趣地看著跟於路一起來的男人。
於路笑了一下:“我朋友,過來幫忙的。”他扭頭看了一下對方,確實長得還不錯,是個有款有型的帥哥,就是額頭和眉角的傷有點礙眼。
男人果然很自覺地來幫忙搬卸東西,迅速將於路的攤子給擺起來了。
兩雙手果然比一雙手快多了,於路心裡閃過一個念頭,要是這人吃得不多,留下來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