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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活,那人說完便要離開。

“走吧。”一道黑色的身影便跟上他的背後,向他甩出一張牌,接住。

是張魔鬼。

他喜歡。

第四話:人之相(7)

“青陽,沒想到我沒救下付督的家人。”

“那不是你所能決定的事情。”

“你知道我是怎麼認識付督的嗎?”

“我聽說他在香港收留了你。”

“是,他在香港撿到了我……”

從美國唐人街逃離之後陳逸到了香港,在這個陌生之地。陳逸不知道怎麼辦,也不願再捲入是非之中,他想就這樣將自己埋掉了。每天睡在大街上,白天去碼頭乾重活。為生存對所有人低頭,曾經銳利的菱角被磨平,和大街上往來的人沒有什麼兩樣。挨人揍,不反抗;話也不多說。如同行屍走肉一般,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活著,也不明白這樣活下去有什麼意思。他只知道,活過一天就少活一天。這樣的日子過著讓他連自己都不認識了:

“喂,你叫什麼名字?”碼頭上纏著辮子的工友問陳逸。

我叫什麼名字?

陳逸愣住,想了很久才想起自己的名字,工友笑道:

“你怎麼會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住?你該不會是傻子吧。”

陳逸為工友的話而茫然,都這麼多年了,自己為什麼還要活著。這天下那麼大,彷彿都無自己的容身之處。如同從這一個牢籠跳進了另外一個牢籠,在這個牢籠他看不到未來看不到前方的路。

“這個世道,任何人都沒有未來。”老工友的臉上刻滿了滄桑。

沒有信仰,沒有未來。只是為了活下去而活下去。

陳逸發現自己身邊有很多條路,卻又不知道這些路會通向何方。陳逸止步不前,他不想再走了,走了又如何?

怎麼走,都是無路可走……

為什麼還要走呢……

陳逸以為自己剩下的時間裡會留在碼頭和這群扎著辮子的工友在一起到死了。可是英國警察卻忽然鬧起了抓捕革命黨。碼頭上屍體成一片,陳逸失手殺了英國警察被誤為革命黨。身中數槍的陳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