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就太好了。”李蒼昊咬牙切齒道,“都是你,現在我還要餵給額外的一個人。”
特萊弗微笑道,“我倒是挺喜歡這個少年的,和他在一起,你的性格想必也會開朗很多。”
“你是想說,我是他的陰暗面?”
“我沒這麼說。”
“你是這麼想的,對吧?”
這個話題似乎達不到什麼好結果,所以特萊弗決定暫時閉嘴,一路的塵土飛揚讓李蒼昊拉起了放在脖子下面的領巾,說話也含糊了許多。
他怎麼都想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跟著去波士頓。
“你知道,我們這麼慢吞吞的趕路,在天亮之前是絕對到不了碼頭的。”特萊弗說著說著,忽然加快了速度,李蒼昊嗚嗚嗯嗯的不知道說了些什麼,也跟了上去。
到達詹姆斯城時,天已經隱約的亮了。
李蒼昊用幾根捲菸換了一間房間外加一瓶威士忌(在弗吉尼亞殖民地,曾經用菸草作為貨幣),這個時候,幾個夜裡沒接到客人的“working girl”,現在也早盯上了他們。
這裡的酒,用李蒼昊的話來說喝起來比馬尿的味道好不了多少。
酒保慢吞吞的擦著酒杯,看著李蒼昊皺起眉的摸樣,當下冷冷的道,“抱歉了,英國佬在什麼東西上都加稅,這年頭連餬口的錢都賺不到,自然也沒什麼好酒。”
李蒼昊無意識的瞄了一眼特萊弗,這位如假包換的“英國佬”正低著頭,頗為享受的喝著那杯黑松沙士(一種無酒精飲料)。
溫斯頓則是用下巴磕著吧檯,小貓似的舔著酒杯裡的酒水。
酒保見這三個人顯然沒什麼興趣聽他的牢騷,當下拿了快布,慢吞吞的到後面去擦酒杯了。
“這裡的人工作努力,到頭來錢還是全歸英國人,沒人會受得了這樣的日子。”特萊弗淡淡的道。
“這裡的人大半來自英國。”
“但還是有人出生在這塊土地。”
李蒼昊瞄了一眼已經醉意朦朧的溫斯頓,那小貓似的大男孩已經把嘴完全的塞進了杯口內,徹底的沒了聲音。
“我不覺得這裡的人能做什麼。”李蒼昊嘴角有些抽搐。
“我們有金子、白銀、菸草……無論他們收多高的稅,都沒什麼好擔心的。”
“是啊,因為這裡簡直像是天堂一樣。”李蒼昊嘟噥著將酒瓶揣進懷裡,“我要去睡了。”
這一夜註定無夢。
天明的時候,他從酒吧裡聽說,街上有人被動物襲擊了,吸乾了血,就這麼扔在了街角。
當然這也只是茶餘飯後的話題罷了,沒人會去在乎這到底是傳聞還是真相。
倒是另一件事,讓李蒼昊有些介懷。
詹姆斯城內,下午的時候,一個男人騎著馬衝進來,剛一進城就摔在了地上。
路人替他套住了馬,然而,那滿身是血的男子卻是抽搐著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他的一小塊頭皮,被人用什麼工具生生的剝了下來,露出白森森的頭骨。
“該死的印第安狗!”副警長看了一眼,轉身向眾人搖了搖頭。
“那不是Irish嗎?”
人群中似乎有人認出了那個自稱“Lucky Irish”的倒黴鬼,這個人幾天前和他的夥伴一起抓了三個印第安人,他們將那些土著的腳拴在馬上,然後一路拖在地上,繞著城轉了幾圈才斷氣。屍體被扔到了山裡喂狼,其餘的,就再也沒人清楚了。
那人渾身抽搐的厲害,嘴角也不住的吐著白沫——能一路堅持回到城裡來,真的是不易了。和他一起同行的夥伴都沒了訊息,這樣看來,實在是凶多吉少。
溫斯頓被嚇得有些說不出話來。
“我聽說那些印第安人把敵人的頭皮割下來掛在身上,作為勇士的象徵。”
他像是有些害怕的抓住了李蒼昊的手,但馬上便被某人不耐煩的甩開了。
“他們把你抓去也挺好。”
“大夫!”溫斯頓聲音幽怨。
血液的氣味很濃,特萊弗站在那裡,沉默的看著。
李蒼昊伸手拽住他,做了一個抹脖子的手勢,一臉不耐煩。
溫斯頓大感委屈,一時間垂著頭,就像被剛剛閹|了牛似的沒精打采。
李蒼昊瞄了他一眼,似乎覺得有些對不住他,只得尷尬的拍了拍他的腦袋。
溫斯頓馬上有了精神,跑前跑後的問這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