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字的定義,難道不是“骯髒的、低劣的;透過自然生育而來的卑劣人種”嗎?
可這本古書的封面卻說……“自然人”;是因為基於“自然狀態出生”而擁有“權利”的人……
權利?
這兩個字;方森都能看懂,可若是湊在一起形成一個名詞;那根本就超出了方森可以理解的範疇了。自然人……也可以有“權利”的嗎?
他不知道,答不上來。多年的生活經驗告訴他,自然人只有墮落權,他們不能逃出黑街這片區域,不能反抗室培人;而且一切都要比室培人低等。同樣的職位,同樣的工時;可室培人可以拿到手的酬勞;就是要比自然人多出整整三倍——
這些,
都是法律規定的。
然而,現在這本2013年的《民法》,卻用清晰的字型告訴了他:
法律,賦予了這些在自然狀態下出生的人“權利”。
“天賦人權”。
那麼,現代自然人的“天”,究竟在哪裡?
“呵呵,你是第一個會對著這本書發呆的人。”
那老伯突然開口,臉上仍是帶笑。只是這回,方森卻覺他的笑中還帶著一種名為“期待”的東西,那視力不好的眼睛裡也透露著“刮目相看”。
“這黑街裡的自然人啊,大多都是爛泥扶不上牆的。要麼是一見到字就頭疼,要麼就是根本不識字。偶爾碰到個會把這些字都看進去的,卻又看一眼就扔掉,根本就沒用腦子去思考過這些字湊在一起所形成的句子,究竟有什麼含義。”
老伯邊說著,邊就從櫃檯裡走了出來。他身材矮小,又有些微駝,站在方森旁邊簡直像極了個衰老的小矮人。
“你啊,是個特別的。”
方森眼看著老伯往自己的手背上拍打了幾下,疑惑更深了。他心思細膩,方才老伯說“你來啦”的時候,他第一反應就是——老伯在等那個跟他長得很像的人。不過現在聽老伯這麼一說,看來他守在這店裡倒不是特地為了等待某個人的出現,而是在等“自然人”這個群體,只要有自然人誤闖進來,他就會給對方遞去這本《民法》。
這老頭究竟是在……搞什麼鬼……
黑街確實是一個藏匿違禁品的好去處。像古代的影片、書籍、唱片這類可以傳遞古時候生活方式或社會結構的東西,在外頭的室培社會是絕對不可能找到的,就算找到了,也會因為科技的不對口而無法觀看。比如說播放影片,首先就需要DVD機和電視,可那些古老的東西在外面早已絕跡,只有在黑街這種科技落後的地方才有可能找到。
所以,黑街收容的,不僅是自然人,還包括著那段被銷燬掉的歷史。
這裡,藏匿著“歷史的真相”。
不過……
即使知道這些又如何?
方森將那本書放回到鋪了塵的櫃檯面上,轉身就想離開。可是身後那老伯,卻一下子伸手,捉住了他的衣尾,那力氣之大,真跟他矮小佝僂的身材不成正比。
“小子,不準走。你得見一個人。”
方森有些不耐煩,可對一個老人家,說什麼也不好動手。
“我太醜,見不得人,行了吧。”說著,他就要強行離開。可是才剛邁了一步,即見一個身影,擋在了門口處——
對方逆著光,
看不清臉龐……
不過卻隱約看到了,
對方臉上閃過的一絲驚詫。
那個擋在門口處的人,腳步有些遲疑,明明已經踏開來了,可就是猶豫了好久,才最終將那一小步踏完,走進了點了燈的店裡……
這回,
那驚詫的表情,換到方森的臉上了。
“鏡子”——
這是方森的第一感覺。
當兩個人都做著“驚詫”的表情時,他們都不約而同地覺得對方是自己的“鏡子”。
相視無語。
這個世界上……竟然真的有……
這麼像自己的人。
純種東洋人的臉,本來已是稀少……竟然還相似……
方森很難才忍住了掐一掐自己的肉,想要分辨這究竟是不是夢境的衝動。不過很顯然,如果是夢的話,他怎麼可能想出那段對“自然人”的定義來?這麼多年了,在他的腦子裡,連“法律”這種東西都沒有。
不過其實看真一點,也並非就真的那麼像。
對方比自己稍高些,也沒自己那麼瘦,身材精壯,染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