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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醜陋的死胖子,在這個同學都過於早熟,卻完全夠不上成熟的初等部,這個收他們嫖資,捏著他們的小命,學習尚且優秀,明明家境相似確是踩到了天大狗屎運的家夥,是一個令人厭惡的存在。

其實,在收保護費之後,裡恩來找過林宇幾次茬,這次他倒是挺小心的,準備充分,帶了高階解毒劑,一個人前來。

實際上,他們打了一架。

林宇雖然現在是個死胖子,但絕對不容別人侵犯自己的尊嚴,即使身高差是20公分,他也不甘就此投降(人魚從沒有不戰而降),也絕對不願意用武器欺負一個比他小不知道多少倍兒的小屁孩(……),從此勤奮習武。雖然是在迪迪的加持下沒有減掉一斤,被打的夠慘但是能揍到裡恩不少下。手勁雖然不大,可也不小,後來他倆經常互相約架,然後對練,都是長進了不少(雖然林宇經過很多世,但是每次重生之後都會洗白白,心智算起來是剛成年)。

最大的優勢是,因為每次戰鬥林宇可是處於弱勢,在戰鬥中大多是靠偷襲取勝,閃避的速度快多了,最後,以至於可以完全閃開不友好的小夥伴砸過來的沾滿亂七八糟東西的內褲和用過的裝滿精液的口沒紮緊的安全套……(他其實可以用精神力掃描到有東西扔過來,但是身體並沒有和精神力進行磨合,他現在可是靈活系的胖子了……)

裡恩可是在街區裡小混混中間混大的,下狠手神馬的是他的風格,也因為過高的能力,沒有幾個人願意以得罪一個未來的老大的風險和他單挑,讓這個年齡段的他,生生產生了孤獨求敗的錯覺(中二期)……而與林宇打架,各種滿足,每次偷跑到別的星系打群架之後還有免費的藥劑使用,這死胖子雖說是有點陰沈,不過是因為遲鈍,有點冷漠,喜歡罵人,喜歡打架,是個真漢子,算是個不錯的人……(注:他完全不是後宮人選,只是朋友,朋友,好哥們!這哥們以後經常給林宇塞妹子,企圖掰直他……)

而對於林宇來說,裡恩雖然是有點毛糙的混血種,也算是陪他練手那麼多次,在這兩年裡(修改,他們是在三等部和五等部相遇的)幫了他不少忙,關照了他不少次生意,幫他賺了不少的錢,還處理掉了許多麻煩。有效減少了扔垃圾的次數,教他學做飯,還能幫忙試驗新藥物,這家夥雖然腦子有點不好使,欠抽,單純的有點傻,不過挺善良,是個熱血的笨蛋,人還是能看過去的……(最後,還是沒有掰直……不過也沒有把對方掰彎……)

於是,兩個人建下了深厚的革命友情,對於兩個傲嬌系來說,朋友神馬的,才不是呢!

“喂,我要走了。”打完最後一場架,裡恩倒地不起,看著天空,有些惆悵。

林宇摸著自己比原來更浮腫的臉頰,背起書包走人,不耐煩地道:“恩,趕緊滾。”

裡恩握緊拳頭,打向天空,對著林宇的背影大聲地喊道:“我在中等克里斯丁寧等你!可別讓我等太久!到時候,我罩著你!我們一起打群架!”(中等部要求住校)

林宇並沒有回頭,也沒有停下腳步,大聲地說“那你可小心別被打死了……勞資……可不會救你!”

裡恩大笑道:“廢話,你以為來自是誰?兩年,夠我征服半個星系的街區!還有半個!我們一塊來打!”

看著林宇的背影,裡恩知道那家夥的聽力特別好,肯定是聽見了,他繼續躺在地上,突然大笑起來,驚起一陣飛鳥:“老子要成為整個星雲的王!”

林宇聽到背後森林裡傳來的“鬼哭狼嚎”,停下腳步,突然低低的笑了,罵道:“熱血的笨蛋!”作家的話:熱血系男生啊……有句話說得好,笨蛋是掰不彎的……

第十四章:幻夜酒吧

在田田的收拾下,隱去在“未來”上任何資訊,攢錢攢了很長時間的林宇,來到了傳說中的幻夜酒吧,為自己這麼苦逼的人生加點調料,做一個小小的放鬆,順便參加一個小型黑市的拍賣會。

在未來上,這種私人拍賣會的背後都站著一個連聯邦都不敢招惹的人。也許是超S級(S級頂級)的自由人(不擔任官職),實力超凡的傭兵團,或者是五大家族出來玩票的子弟。在這裡,“EVA”所具有的,不是第一權利。

傳說,這個酒吧是李家的。

李姓,上古黎族的分支,又極其淡薄的黎族血脈,卻不具有黎族“血脈侵蝕”和“穿梭時空”的特殊能力。黎族善淫巧,薄情,弄出來了很多亂七八糟的後代,這是人魚族所不不屑地。人魚族一般都選擇與自己的親屬結婚以純化自己的血統,但是後來,生育率降低與在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