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煎餃很不錯#
#夏洛克的一天#
最近很無聊,非常無聊。
John自從找到了那個工作就經常不在家,雷斯垂德也跟忽然開竅了一樣,那些有趣的案子沒了蹤影,又不是聖誕節那些罪犯為什麼自己給自己放假。
不過John會幫我把早飯做好ヽ盯著我吃完再走。他似乎很執著讓我每天喝牛奶,我不喜歡牛奶,但是我還是習慣了拿著杯子等著。
他會在牛奶里加上足夠的糖,這很好。
我常常會賴床,是的,我就是不想起來,這樣john就能耽誤和那個女人的約會,然後吵架,然後給我帶中國菜回家吃飯。
John比頭骨先生好很多,他會誇獎我,會幫助我,這很好。
至於他偶爾會發脾氣打我一拳——真的莫名其妙——但總體來說,我可以用他的好處原諒他的錯誤。
是的,我很大度。
不過今天我知道我估計要自己呆一天了,早上John換了新襯衫,很不舒服,但是足夠體面。我曾經說過很多次他其實穿套頭毛衣就很好看,但是他開始學習穿襯衣,為了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叫什麼我不記得了,反正過幾天John會換掉她。
她太平凡,John不喜歡平凡,很明顯。
但是估計John會在他那裡過夜,他出門前告訴我不要給他發資訊,他會關機。
我不喜歡這句話。
但我沒有告訴他我不高興,即使他答應明天和我去中餐。
赫德森太太會在John不在的時候把頭骨先生還給我。頭骨先生是我初中時候從學校偷拿來的,那時候邁克羅夫特為了上學離開家,把我一個人扔在了一堆傻乎乎的金魚池子裡。
他讓我學習用智慧統治那些腦容量還不如金魚的傢伙,可我不喜歡。
不過我有一個朋友,學校的骨骼標本。他生前叫比利,很簡單的名字,很金魚,我不喜歡。
但是頭骨先生能學會乖乖聽人說話,不會喋喋不休,這很好。
我用了一上午給頭骨先生拉小提琴,用一個下午尋找被John藏起來的煙。他技巧越來越高了,我找不到。
是真的找不到,我沒說謊。
夜色很黑,赫德森太太在樓下打電話。扶手椅很柔軟,但是對面的沙發真空。我不想做實驗,因為我餓了。我想吃煎餃,但是冰箱裡只有拉格郎日先生,他泡過福爾馬林,不能吃。
拿出手機,我能看到John給我下過得app解密。
很無聊,但是看在John的面子上我玩完了。
好無聊……
“我說過,你的好醫生不會一直陪你。”
我聽到了邁克羅夫特的聲音從壁爐裡穿出來,我閉著眼睛把自己縮起來:“我沒有需要他陪著我,邁克羅夫特,不要用你可憐的情商來揣測。還有,下次發簡訊,我不愛說話,尤其和你。”
“簡訊你從來不回,除了回覆你的好醫生。”聲音靜了靜,又響起來:“把格雷格的警官證拿回來。”
“我沒有。”
“雷斯垂德。”
“不給你。”
沒動靜了,屋子裡頭安靜得出奇。我用手機開始刷推特,無聊的時候就給John刷推特發簡訊,這很有趣。
—我們去了海瑞公園,陽光很好。
她花粉過敏,很明顯。SH
—午餐吃的義大利菜,這家店,服務不錯,但是猜的味道不是特別好
中餐最好吃,尤其是煎餃。SH
—不知道夏洛克吃飯了麼。
沒有,我很餓。SH
沒多久,John的簡訊就來了。
“為什麼不吃飯?”
“我想吃煎餃,街角的中餐館。SH”
我關了手機,迅速的整理衣服,去廚房,把顯微鏡除錯好。果然沒多久,John就回來了。
我抬了抬眼皮迅速打量,他的衣服沒有褶皺,靴子也很乾淨,嘴唇很正常看來沒有多餘親吻。他的心情不錯,提了那家中餐館的外賣袋子,我聞到了好聞的味道。
“你就這樣在這些儀器裡呆了一天?”他拿了盤子,把外賣倒出來。
是煎餃,金黃色的,很好看。
我離開了顯微鏡,反正我也沒有放載玻片什麼也看不到:“你買多了,我吃不了。”
他拿了筷子,遞給我一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