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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1章 #煎餃很不錯#

#夏洛克的一天#

最近很無聊,非常無聊。

John自從找到了那個工作就經常不在家,雷斯垂德也跟忽然開竅了一樣,那些有趣的案子沒了蹤影,又不是聖誕節那些罪犯為什麼自己給自己放假。

不過John會幫我把早飯做好ヽ盯著我吃完再走。他似乎很執著讓我每天喝牛奶,我不喜歡牛奶,但是我還是習慣了拿著杯子等著。

他會在牛奶里加上足夠的糖,這很好。

我常常會賴床,是的,我就是不想起來,這樣john就能耽誤和那個女人的約會,然後吵架,然後給我帶中國菜回家吃飯。

John比頭骨先生好很多,他會誇獎我,會幫助我,這很好。

至於他偶爾會發脾氣打我一拳——真的莫名其妙——但總體來說,我可以用他的好處原諒他的錯誤。

是的,我很大度。

不過今天我知道我估計要自己呆一天了,早上John換了新襯衫,很不舒服,但是足夠體面。我曾經說過很多次他其實穿套頭毛衣就很好看,但是他開始學習穿襯衣,為了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叫什麼我不記得了,反正過幾天John會換掉她。

她太平凡,John不喜歡平凡,很明顯。

但是估計John會在他那裡過夜,他出門前告訴我不要給他發資訊,他會關機。

我不喜歡這句話。

但我沒有告訴他我不高興,即使他答應明天和我去中餐。

赫德森太太會在John不在的時候把頭骨先生還給我。頭骨先生是我初中時候從學校偷拿來的,那時候邁克羅夫特為了上學離開家,把我一個人扔在了一堆傻乎乎的金魚池子裡。

他讓我學習用智慧統治那些腦容量還不如金魚的傢伙,可我不喜歡。

不過我有一個朋友,學校的骨骼標本。他生前叫比利,很簡單的名字,很金魚,我不喜歡。

但是頭骨先生能學會乖乖聽人說話,不會喋喋不休,這很好。

我用了一上午給頭骨先生拉小提琴,用一個下午尋找被John藏起來的煙。他技巧越來越高了,我找不到。

是真的找不到,我沒說謊。

夜色很黑,赫德森太太在樓下打電話。扶手椅很柔軟,但是對面的沙發真空。我不想做實驗,因為我餓了。我想吃煎餃,但是冰箱裡只有拉格郎日先生,他泡過福爾馬林,不能吃。

拿出手機,我能看到John給我下過得app解密。

很無聊,但是看在John的面子上我玩完了。

好無聊……

“我說過,你的好醫生不會一直陪你。”

我聽到了邁克羅夫特的聲音從壁爐裡穿出來,我閉著眼睛把自己縮起來:“我沒有需要他陪著我,邁克羅夫特,不要用你可憐的情商來揣測。還有,下次發簡訊,我不愛說話,尤其和你。”

“簡訊你從來不回,除了回覆你的好醫生。”聲音靜了靜,又響起來:“把格雷格的警官證拿回來。”

“我沒有。”

“雷斯垂德。”

“不給你。”

沒動靜了,屋子裡頭安靜得出奇。我用手機開始刷推特,無聊的時候就給John刷推特發簡訊,這很有趣。

—我們去了海瑞公園,陽光很好。

她花粉過敏,很明顯。SH

—午餐吃的義大利菜,這家店,服務不錯,但是猜的味道不是特別好

中餐最好吃,尤其是煎餃。SH

—不知道夏洛克吃飯了麼。

沒有,我很餓。SH

沒多久,John的簡訊就來了。

“為什麼不吃飯?”

“我想吃煎餃,街角的中餐館。SH”

我關了手機,迅速的整理衣服,去廚房,把顯微鏡除錯好。果然沒多久,John就回來了。

我抬了抬眼皮迅速打量,他的衣服沒有褶皺,靴子也很乾淨,嘴唇很正常看來沒有多餘親吻。他的心情不錯,提了那家中餐館的外賣袋子,我聞到了好聞的味道。

“你就這樣在這些儀器裡呆了一天?”他拿了盤子,把外賣倒出來。

是煎餃,金黃色的,很好看。

我離開了顯微鏡,反正我也沒有放載玻片什麼也看不到:“你買多了,我吃不了。”

他拿了筷子,遞給我一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