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妥協。
接下來的時間裡John非常後悔自己的這一次心軟,但他同時卻又興奮於Sherlock做出的分析,他不得不不知道多少次承認,Sherlock永遠都能給他驚喜。
“走吧John,我們沒時間在這裡閒聊了。”Sherlock開始穿衣服。
“去哪兒?”
“抓捕兇手,已經發生四起案件了。”
“抓捕兇手是警·察的工作,”John站起來準備上樓,“你需要找的是警·察,不是我。”
Sherlock圍上圍巾,“我們沒時間了,John,快點,你希望和我一起的不是嗎?”
John攥緊拳頭,在Sherlock看向他的時候再次妥協,真是見鬼的冒險精神!
“我們去哪兒?”John拄著柺杖勉強能跟上Sherlock的步伐。
“諾森伯蘭大街。”
接下來的五分鐘,John再次感受到了Sherlock的與眾不同,他確實獨一無二的聰明。他承認兇手的智慧,並且對他們有某種程度上的欣賞;他毫不避諱自己的想法,他能夠看清楚自己的弱點,他需要觀眾對他的行為進行欣賞與關注;他對兇手的分析十分合理。
——這是一個陌生又熟悉的Sherlock——話嘮Sherlock!
“嘿John,我想你應該沒吃飽。”Sherlock和John進入一家飯館。
John無力,早知道他就不那麼麻煩去煎蛋了。
“好了John,現在留心盯著對面,他會出現的。”
第18章 Forgiveme
John認為自己度過了一個非常“棒”的夜晚,認識了一位一直把他和Sherlock當成一對的餐館老闆,追著一輛計程車在倫敦的大街小巷展開了一場玩命追逐戰,當然是悲劇結局。
最後,在回家之後,見到了正在緝毒的Lestrade警官和他的同事們——在他的新居里緝毒,簡直荒謬至極!
或許最大的收穫就是他恢復正常了,John感謝上帝。
“Sherlock,你不準備說些什麼嗎?”扔掉柺杖的John看著Sherlock,他非常想反駁Lestrade的話,只是Sherlock的表情卻告訴他,Lestrade說的完全正確。
Sherlock焦躁的在客廳裡走來走去,而當他看到一直與他不對付的Anderson的時候,這種焦躁變成了暴躁。
“讓他們都離開,馬上!”
Lestrade站起來,“Sherlock,這是警·察的案件,我讓你參與進來的目的不是讓你獨立調查,你不能拋下我們,我們需要合作。”
“所以你在威脅我?”Sherlock假笑,“這可真幼稚。”
“沒辦法,”Lestrade聳肩,“這是最有效的方式。”
接下來的五分鐘或者是六分鐘內,John有幸見識到了長大了的Sherlock用他那個高速運轉、明顯處於異次元的大腦跳躍式的分析案情——說實話,他基本上沒怎麼搞明白。
當Sherlock利用最後一名死者留下的資訊找到了案件的重點——那支粉紅色的手機——的時候,John不得不再一次不情願的承認,Sherlock是一個真正的天才——可惡的Holmes家族無與倫比的高智商!
“Sherlock,你要去哪?”John看見Sherlock下樓。
“這裡太悶了,你們會影響我的思考,”Sherlock頭也不回,“我馬上回來。”
John總覺得Sherlock的表現不對勁,可是他卻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直到他在電腦上看到了鎖定的地點,John想,他明白了。
John按照地圖上的指示追到了羅蘭克爾進修學院,他在外面看見了一輛普通的計程車。
Sherlock就在這裡面!
John深呼吸,然後跑了進去,他知道Sherlock和兇手在一起,他也瞭解Sherlock的性格,他必須趕在Sherlock毀掉他自己之前找到他。
接下來的一切發生的順理成章,John找到了Sherlock和兇手,可惜的是他們中間隔著走廊和緊閉的窗子。
John知道自己必須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的得出非常簡單並且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