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我為他的摯友,把我當成一塊稀世珍寶。
“是的,John,”我堅定無比的說道,“你喜歡我喜歡的不得了,但由於我是個男性而無法讓你再與我發展進一步的關係,我想留住你,John,改變性別這種事過於繁瑣而我也覺得多餘,我只需要讓你轉變一下傳統的觀念,逆轉你的性向,讓你對原本不感興趣的東西產生強烈的吸引,讓你變得喜歡男人,讓你從此沈迷無法自拔,讓你覺得Sherlock Holmes比起女人也差不到哪裡去,我相信這並不會很難。”
“這他媽並不會很難?”John大驚小怪,聲音開始變得高昂,他手裡的雜誌幾乎要被他的指甲抓爛了,他的音量吵嚷到了隔壁的桌子,“你知道你在說些什麼蠢話嗎!Holmes?你又注射該死的可卡因了嗎?你他媽說的是要掰彎我!”
我目不轉睛的看著他。
許久,我拿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我們去小鄉下過上幾天,我的John?那個嫌疑人,他就在某處莊園裡躲著,等我前去與他玩捉迷藏,我租了個鄉下農舍,案件完成後我們還能度假幾天。”
John呆呆的望著我,他的雙眼裡飄蕩著滿滿的不可思議,我在他眼前扯出一個明朗的微笑,“當然房間有兩個,我要的是你對我感興趣,迷戀我並且永遠也甩不開我,我不是要把你變成我的床伴,我們之間不需要性,甚至也不需要情話。”
我聽見John咕嘟嚥了一下口水,那聲音之大讓我誤會他直接吞了一顆核桃或者一隻貓進去。
第4章 John
我久坐在火車上,窗外的天氣還是那麼的糟糕,比起已經足夠糟糕透頂的倫敦更加差勁,我遠離那個龍蛇混雜的大染缸已經有3個小時的路程,可我心裡卻越來越煩躁與不安,並不是因為我要前去的那片莊園裡疑雲遍佈,危機四伏,而是因為混帳的Holmes於2天前對我說出了極為驚為天人的剖白。
這混蛋竟然在我喪偶不到兩個月的抑鬱期裡就他媽的想著要如何掰彎我!!!!
我低頭轉動了一下我手裡的杯子,咖啡要涼透了,天氣很冷,看樣子離下雪的日子不遠了。
我承認我從未真正的瞭解過Holmes,我想他是個好人,他更加是個偉人,是個富有人情味的男人,甚至可以說是個很有情調很浪漫的男人,是我兩刃插刀的夥伴,我在世上最好的朋友,可他的性格實在是古怪,這是他最大的缺點,我時時無法揣測他內心裡的真實想法,就連他工作的方式也總是讓我摸不著頭腦,他能看見我看不見的蛛絲馬跡,他能繞著一件事徹徹底底的抽絲剝繭,而我只能等待到案件盡頭時才能從他嘴裡得知一切。我在他眼裡肯定是個十足的笨蛋。
他的戀人一直是他的工作,這種情況從未改變過,他是個不追求愛情的男人,更別提性,他從來沒有正經的談過一場戀愛,也從來沒有認真的交過一個女朋友,現在他突然間破天荒的提出要讓我變得對他感興趣,我莫名覺得這我而言絕對是一種災難,以Sherlock Holmes之名墜落到我身上來的災難。
我抬起頭鬼祟的看了他一眼,我從未這麼害怕過他,他坐在我對面的位置裡,注意力在他的手機上,謝天謝地,他沒有再和前幾天那樣用灼灼的視線追著我打轉,像鷹在追我這隻可憐無辜的兔子,天知道我要躲避他的目光有多麼的艱難。
他的眼睛是霧色的,遇上光線好的地方會折射著淡藍的光芒,像兩顆鑽石,我當然不會在我的部落格裡突兀的說,今天在停屍房無意間發現我的搭檔有著一雙電死人的雙眸,我是一個記錄者,不是獵奇豔情小說家。
租來的農舍非常乾淨整潔,二樓很寬敞,我的房間窗戶很大,光線充足,樓下很空曠,客廳裡什麼傢俱也沒有,走過去的時候能響起腳步聲的迴音,餐廳裡就剩下一張餐桌和兩把椅子,我霸佔了其中一把,一日三餐得跑過去在隔壁的莊園主家裡蹭飯,Sherlock就席了一次之後就不去了,理由是我不能讓他有機會當著人家主人的面,刻薄的揭穿他妻子曾經有過外遇的插曲。
我徹底的愛上了他們家的廚娘,那酥炸小羊排讓我吃上一口之後,當場說不出話來,我差點跑出去到鎮上買一枚新的戒指然後去他們家地底下的廚房裡給那位60歲的美麗廚娘貢獻一個驚喜,我結婚兩次了,不在乎再多一次。
事實上,我不像外人所想的那麼擅長家務,我婚後在家偶爾得洗盤子,偶爾負責除草,我承認我會晾衣服,我會使用該死的晾衣架,可我也就到這種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