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還知道,只有我呆的那個原始部落與別不同,只有這個部落的人會靈魂之術。
而我,據說是靈魂之力最為強大的“自然神之子”,是最接近神的存在,可以永生不死,後來改名叫“靈魂之子”。
沒錯,這地方已經發展到了宗教祭拜的時期,好吧,還不算壞,至少那個什麼神給了我這樣一個好用的身份,因為是它的孩子,我整日不出去打獵混吃等死也是可以的,我整日優哉遊哉閒晃,對這些原始人指手畫腳也是可以的,當然,我還沒有喪心病狂到去跟這些醜陋的原始人發生什麼超乎友誼以上的關係。
然而,最初的新鮮勁兒過去之後,我開始變得很沮喪。
原始社會……如果按照中國的歷史發展速度來算,我還得再活幾千年才能享受到文明程度與我之前生活相符的種種福利。
他們的語言簡單,缺乏形容詞,沒有狀語和補語,我不知道那段長大的日子自己是怎麼過來的,總之每天的目標就是鍛鍊身體,練習那個叫靈魂之術的魔法,讓自己變得更加接近神,更加無所不能。
後來,我還跟著部落去學習了打獵,沒有辦法,如果我想離開這個鬼地方,只有這一個方法。為了不讓自己在路上餓死渴死,我得學習一切東西——尋找食物和水源的方法,根據地形分辨氣候,對抗野獸的技巧,製作工具的手工藝。
我這個人向來做事是很有計劃的,在之前的生活中也是。我有寫日記的習慣,會清楚地記錄下來每一天發生的事情,旅行之前會寫好詳細的旅行計劃,將每一步規劃到位。這一次,我也一樣,我先在腦子中模擬了自己的出走旅行:我要行走的路線,我將遇到的野獸,怎樣躲避蚊蟲,要攜帶多少東西等等。
最後,等我要成行的時候,我已經在部落中生活了十幾年,而且這一走,我回來的時候已經是百年之後了。
這近百年間,我走了很多地方,在每個我認為有意義的地方都會呆上幾年,在那裡,我學習當地部落的語言,研究他們的手工藝,揣摩現在的生產力,預測將來會怎樣發展,我有些恐懼這個世界走到一個我不明白的未來,所以總是有意無意地告訴這些部落“真理”,好讓他們按照我所希望的前行,這也讓我得到了先知的稱號。
我以為我會一直這樣,優哉遊哉地環遊世界,直到有一天我又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但是,我發現我錯了。shu xiang men di
我認為地球是圓的,這地方,應該也是圓的,但我錯了,這地方是方的。
沒錯,正是中國古書所記載的那樣,“天圓地方”。
我走了很多路,甚至造了一艘船,終於到達了世界的盡頭,然而那裡我不想再去,因為那裡真的什麼也沒有,世界從那裡突兀地消失於虛無,在那個地方無法使用任何靈魂之術,大約是因為我已經觸及了“自然神”的底線。
觸控到世界底線的恐懼,讓我很長一段時間不能恢復,因為這超越了所有一切我的知識和我能想象的真相。好在,有勞布斯德和鳳凰陪著我,使我不至寂寞。
它們是我在一座荒無人煙的大陸上發現的兇獸。
當然,勞布斯德原來不叫勞布斯德,我和管鳳凰叫鳳凰一樣,直接管它叫獅鷲,可是後來發現它活的實在很長,鳳凰都死而復生三四次了,它依然是那副死樣,於是我就叫它“勞布斯德”,它以為我給它取了名字,還很開心,當然,直到它死我都沒告訴它這名字真正的蛋疼含義。
可是後來,它還是死了,死之前,他把他的兒子交給我撫養。實際上,勞布斯德和它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後的兩隻獅鷲,而這小獅鷲就是最後一隻。那個時候,這個世界已經逐漸不需要這些上古兇獸了,連鳳凰的壽命都在變短。
再說我找到這些兇獸的大陸,它被我命名為凍土大陸。在那塊大陸上,我失去了我第一個戀人。
他也是個靈魂術士,是火系的,我叫他阿火。
但是他沒有我厲害,大約和我最初部落裡那些人一樣,而且他還是個很年輕的小孩。他是火屬性的,很活潑,我很喜歡他,可是他並不懂什麼是戀愛。這也沒有辦法,在那個時候,所有的人類都是那麼愚昧無知,他們只懂得肉體的交合與繁衍後代。
他算是我的學徒,也算是我的僕人,同時,也是我的朋友。我那時候的性格比較沉悶,所以很喜歡跟話多的他相處,為了讓他明白戀愛是什麼東西,我固執地花了很長時間來教育他,為了讓他明白這和肉體交歡是不一樣的,這段時間裡我沒有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