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我完全無法隱藏情緒。
“是因為火妖嗎?”梁伯居然一下就說中要害。
我點點頭:“你怎麼知道?”
“實際上,那天宋少爺被火妖抱回來後,白羽見您受傷了,臉色就一直沒好過,只是在您面前沒有表露罷了。在得知您已經和火妖完成契約之後,他更是焦慮。”
梁伯搬了椅子坐在我身邊,端起茶壺晃了晃:“昨天晚上您溼漉漉的從浴室跑出來,白羽詢問,您也沒回答,他就問我是不是沒有幫您幹活讓您沮喪了?”
“才不是!”我合上書,坐直身子,“白羽他這麼以為嗎?”
梁伯點頭,又接著道:“他很想為您做點什麼,於是就詢問主人。主人說準備讓您繼續調查蝕骨精是如何跑出墓穴的,白羽聽了之後就答應幫您調查,為您騰出時間看書。”
我看著梁伯,半天回不過神。原來白羽私自外出是在替我查案,我卻那麼氣他,真該被千刀萬剮!
“我要去找他!”我放下書和茶杯,向梁伯道謝。他笑眯眯地回應我:“不用謝,這些事往往是旁觀者清。還請宋少爺以後多和白羽溝通,就不會產生誤會了。”
梁伯才是我的人生導師啊,為我指點迷津,如此耐心和親切,哪像穆林那個掛著老師名號卻把我當傭人使喚的壞蛋!
我在梁伯脖子上抱了一下,飛快跑出別墅。
既然白羽在調查蝕骨精的案子,就一定去了墓地。我要找到他,好好向他道歉。
據我所知羅英市唯一的墓園,坐落在城市北邊,和偵探所處於一條經線上。
前天去圖書館借書的時候,路過那個墓園。墓園建在山丘之上,被黑色鐵欄杆包圍,靠外的灰色石碑排列整齊。然而繼續向南走,遠離墓園,看見山丘背面,就發現石碑變得殘破,位置也很凌亂。
今天氣溫有24度,我便只穿了薄T恤出門。
這是我第一次不戴帽子外出。春風從頭頂吹過,頓感清涼愜意。忽然很佩服自己,每年夏天都用帽子捂住頭,居然沒有培育出蝨子和頭皮癬。
出了別墅向南走,會經過一家名叫“Mephisto”的酒吧。之前我幫穆林來這裡買酒,他說酒吧老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飲品,所以還特地寫了“授權書”順帶簽上自己的大名。
酒吧老闆名叫梅菲斯,是一個年約25的男子,蜜色頭髮及肩長,長著西方人的五官,總愛穿一身黑色燕尾服。據說他為人溫文爾雅,不但是酒吧的經營者,還時常在吧內彈奏鋼琴為顧客助興。
上次來買酒,梅菲斯照著清單抬了一大箱出來,還借了輛馬車給我。我在看到馬車的瞬間整個人碉堡了。多麼復古的運輸工具!而且只要一拍馬屁股,它就直直抵達偵探所,輕車熟路,不用駕馭。
今天出門較早,碰見梅菲斯在給酒吧門口的玫瑰花澆水。
這是離開偵探所後經過的第一個小區,Mephisto位於住宅樓下的商業街內,整個店面以圓木裝飾,看起來古樸卻不呆板。尤其是門口種植的玫瑰花,是店面的點睛之處。
我跑得匆忙,隨便跟老闆打聲招呼,他卻將我叫住:“喂,我認識你嗎?”
我一回頭,他才恍然大悟,然後邊“哇哦”邊走過來,兩片燕尾在晨風中搖擺。
“宋辰希?”他盯著我的臉,琥珀色的雙眸微微眯起,“原來大帽子下面藏著這麼漂亮的臉蛋,真是便宜穆林了。進來喝一杯嗎?我是說果汁或牛奶。”
“不了,謝謝!”我的笑容稍有尷尬,他剛才居然用“漂亮”形容我,跟穆林說的“美”毫無差別,都是用來形容女生的吧?
“有急事嗎?我可以把尼洛借給你,我是說馬車。”梅菲斯抬起手準備打口哨。我急忙搖頭:“謝謝你的好意,但我要去的地方不遠,十分鐘就到了!”
實際上從這裡到墓園,用最快的速度也要跑二十分鐘,但我實在不想大白天駕著馬車招搖過市。
“那路上小心。”梅菲斯笑道,“還有那邊跟著你的人,如果不認識,我可以幫你把他趕走哦。我是說紅頭髮那個。”
我轉過頭,只見一個高大的紅髮男子躥到電線杆後面,試圖用細細的電線杆擋住自己。火妖躲避的技術簡直爛爆了,上次被我捉到一個身影,這次乾脆把寬闊的肩膀全部露給我看。
“那就麻煩你了!”我朝梅菲斯擺擺手,道了聲再見便跑開了。
不知道火妖是從哪搞來的衣服,上面是大紅底下是大綠,一點品味都沒有,我絕對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