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愣是沒有一點兒動靜,這不得不讓貝諾斯懷疑這段時間是不是正直強盜的休假期,或者有關羅馬強盜的事情真的只是一個不太美麗的傳說。
這樣沒有收穫的幾天過去,並沒有讓貝諾斯放棄這件事,只是興趣大減,他的性格頗有些喜新厭舊,很難對一件事堅持太長時間,此刻的他又開始認為,強盜沒有弗倫奇先生有意思了,於是這一天,準時從旅館出來的豪華馬車沒有像前幾天一樣出城,而是向著弗倫奇銀行駛去,然而貝諾斯不知道,他的臨時改道,讓守候在暗處的強盜探子們大為失望。
弗倫奇不喜歡貝諾斯這個人,生著一副美麗相貌的他最討厭的就是拿他容貌說事的傢伙,可是貝諾斯來了,他卻沒辦法將人往外趕,不單單是因為目前合作伙伴的關係,而是貝諾斯很聰明的沒有空手而來,一塊漂亮的翡翠擺在面前,弗倫奇就必須得承認自己確實是個貪財的傢伙了,看在禮物的份上,他很是熱情的將貝諾斯讓進了辦公室。
其實只要貝諾斯願意,他可以成為一個很招人喜歡的客人,他可以談吐風趣,不論任何話題似乎都可以談的頭頭是道,他也可以安靜沉默,在弗倫奇有訪客的時候坐在一旁的沙發上,隨意拿起一本書就能看的很投入,雖然作為股東,有關弗倫奇銀行的事物並沒有他不能聽的,可貝諾斯時刻表現出出對此沒有任何興趣的樣子,顯然讓將銀行看的很重的弗倫奇對他的排斥又少了一些。
一連幾天,貝諾斯都是早上來傍晚走,每天都帶上精美又昂貴的禮物,簡直比銀行的工作人員還要準時,不管弗倫奇理不理他,都能在辦公室裡一坐就是一天,這一日傍晚,貝諾斯剛準備告辭,弗倫奇也同時站起身,“正好要出去一趟。”弗倫奇這樣告訴貝諾斯。
貝諾斯微微皺眉,“出城嗎?”
“是的。”於是貝諾斯的表情更苦惱了,“這個時候出城,遇到強盜怎麼辦。”弗倫奇倒是不在意,他在羅馬這麼多年,羅馬的強盜如何行事倒也算是清楚,“強盜們並不莽撞,沒有準備是不會出手的。”
“不行,我有點擔心,弗倫奇,我要跟你一起去。”貝諾斯覺得不能這樣讓他去,畢竟被人跟蹤一時他或許察覺不出來,但是一連被跟了幾天,貝諾斯的心中其實挺有數的,他被強盜盯上了,這種情況下和自己呆了幾天的弗倫奇一定也被盯上了,出事的機率實在不小,如果自己跟著去,這個機率大概就近乎百分百了吧,那樣的話不就可以像小說話本中說的那樣,英雄救美了,貝諾斯的思維很歪曲,也很得意,只覺得越想越好,然後軟磨硬泡的讓弗倫奇坐上了自己的馬車,弗倫奇拗不過他,也覺得帶上貝諾斯沒有關係,看在貝諾斯的那些禮物的份上,沒怎麼抗拒就坐上了貝諾斯的馬車。
於是一路出城,果然就遇上了強盜。被團團包圍之後,弗倫奇一邊抽出衣服裡的手槍,一邊狠狠的瞪了貝諾斯一眼,他倒沒想過貝諾斯早就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只是痛恨此人的烏鴉嘴,畢竟在他心中沒有人會估計把自己放到強盜的包圍之中,可偏偏,貝諾斯並不是真正的人類,於是此刻貝諾斯努力面無表情的忍著得意的笑容卻被弗倫奇看成是受到驚嚇的臉色蒼白,這樣想來弗倫奇看他的目光立刻柔和了很多,拍了拍貝諾斯的肩頭,低聲安慰道,“別怕,最差不過是破財消災罷了。”
說完這話,弗倫奇面色一整,推開馬車門,看也不看摔倒在一邊的馬車伕,正視著前方的一看就是強盜頭目的傢伙,緊了緊手中的槍支,在他看來,既然貝諾斯是為了陪他才出城的,他就有義務照顧好,這時候的弗倫奇先生如果知道貝諾斯此刻滿腦子都是一些英雄啊救美啊甚至以身相許之類的東西,大概會直接掉轉頭將槍口對準貝諾斯。
“嘿,沒必要這樣兇狠。”強盜頭子這樣對弗倫奇先生說,“我們只是想要求二位富豪駕臨我們簡陋的住宅,相信我,我們雙方都不會希望在這片土地上拋下幾具屍體,畢竟生命如此寶貴,特別是二位,遠比區區金幣寶貴的多,不是嗎。”
弗倫奇其實也同意這樣的說法,但他不能束手就擒,他十分清楚,講過激烈反抗後的被抓,和直接投降在社交圈裡會引起兩種極端的評價,所以他抬起了手臂,對面的強盜頭子嘆了一口氣,他顯然也明白所謂上流人士的思維方式的,那番話不過就是儘儘人事罷了,招呼了一聲,身邊的強盜們就慢慢靠了上去,弗倫奇先生無疑是精明的,他的槍口始終沒有往要害上瞄,這種對決,總是看似激烈,其實雙方都不會有什麼損失。
可是此次搶劫事件的另一個重要角色,貝諾斯·因菲尼奧強盜和富豪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