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左右,我就回來了,只是回來之後卻讓我驚得不能再驚,因為我不是一個人回來的,而是帶著一個小女孩,而這個女孩就是馬立陽的女兒。
女孩一直都低著頭,我牽著她進入到房間裡,我也沒有把門關上就一直往床邊的方向走過去了,我還留意到我另一隻手上拿著一張紙片一樣的東西,如果不出意料,就應該是在我枕頭下面的照片。
因為鏡頭的畫面只涵蓋了正對著門的這一塊,床邊的都沒有,所以在我把人帶到床邊之後畫面上就沒有什麼資訊了,只是我看見門的走廊上,那個人的影子依舊還在,似乎並未離去,我就一直看著那個影子,最後終於緩緩消失,應該是離開了。
本來我以為影片就這樣結束了,可是沒有,因為很快我看見我又出現在了鏡頭裡,我手上拿著一雙鞋走到了衛生間,從畫面上能看見衛生間一半,我進去到衛生間之後就把門關上了,而且很快就出來了,出來的時候手上的鞋子也沒有了,我出來的時候順手拉上了衛生間的門,卻沒有完全拉上,張開了一小條縫。
我又朝著床的方向走過去,再之後就沒有動靜了。
而在整個過程中我都留意到一個細節,就是我自始至終都是光著腳的,即便是起來出去到門外把女孩帶進來的時候,也沒有穿鞋子,所以我斷定當時我出於夢遊狀態,人並不清醒,否則我怎麼記不起自己曾經做過這些。
我幾乎是心驚膽戰地看完了一段影片,看完一遍之後,我又看了一遍,但是第二遍才看了一個開頭,我忽然想到了什麼,為了防止檔案忽然不見或者損壞,我立馬拿出行動硬碟做了備份,確保備份無誤之後才又看了第二遍。
直到我覺得所有細節我都已經看清楚之後,我才開始想一個問題,這段影片我是否要保密?因為如果這段影片在辦公室被公開的話,我就直接成了害死孫遙的兇手,或者這直接就能成為我是兇手的證據。
而我萬萬沒想到女孩竟然是我自己領進來藏進床底下的,可是為什麼孫遙當時看了床底下,卻沒有發現女孩?
因為正是這一個微小的細節讓我直接懷疑了孫遙,最後導致了孫遙的死亡。
我思索良久,覺得我可能漏掉了什麼東西,而這段影片我不能留,否則到時候要是辦公室真的發現什麼,即便我真的不是兇手也會說不清楚,現在主動上交還能儘早洗脫嫌疑,否則真到了誰都不相信我的時候,光是隱藏這段影片就能讓我百口莫辯。
但我沒有直接和樊振說,而是同樣以郵件的形式發給了他,發完之後我就除了辦公室到了十九樓的房間。比較巧的是我才到辦公會死門口就遇見了張子昂,他問我去哪裡,我說上去樓上,他就狐疑地看著我,我想了想我自己可能不夠,就讓他和我一起,他就和我一起上來了。
到了房間裡之後,我首先就到了床邊,我和張子昂說我現在爬到床下面去,然後他彎腰往裡面看,看是否能很容易發現床底下有人。
我於是就鑽進了床底下,我一直鑽進去,但是當我到了裡面之後,才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怪不得那晚孫遙根本看不見,即便是我和張子昂來檢查也看不見,因為床底下,在靠近床邊的地方有一個凹下去的藏身之處,剛好容得下一個成年人,我於是躺進去,對外面的張子昂喊了一聲:“好了。”
我藏在裡面,張子昂的聲音在外面傳來:“何陽,你到哪裡去了?”
我於是在裡面問他:“我就在床底下,你能看見我不?”
張子昂能聽見我的聲音卻看不到我的人他問:“你在床底下?”
我抬頭看著床板,現在是白天都看不見,更何況是在晚上光線更暗的時候,何況這個坑一樣的地方本來就在牆邊,從外面看剛好和牆合成一體,由此可見這東西並不是胡亂挖鑿的,應該是充分考慮到了視線的可見性,是經過精心計算和設計的。
只是這時候我忽然看見床板上似乎寫著什麼,只是下面光線比較暗,我不大看得清楚,我於是從裡面爬出身子來和張子昂說:“你把手電筒給我。”
張子昂見我忽然從地下鑽出來,有些震驚,他問我:“床底下有暗門?”
我只能簡短地回答他,繼續說:“床板上似乎寫著什麼,我看不清楚,你把手電筒給我。”
很快張子昂就把手電拿了來,我打在床板上,卻發現是一個手機號碼,之所以覺得是一個手機號碼,是因為無論開頭和數字的長度,都是手機號碼的特點,我於是拿出筆快速將手機號碼記在手上,然後才爬了出來。
我的手機忘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