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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九一八”事變不久,關東軍即丟擲“治安第一主義”。無論北進蘇聯,還是西犯華北,它都必須把治安放在首位,把個安穩的東北拿在手裡。對於大規模的義勇軍比較好辦,通常是兩翼迂迴,飛機、大炮一通轟炸,正面一攻,就解決問題了。可面對到處都是、四處出擊、打了就跑的小股義勇軍,就有些蒙,找不著北——用當年老人的話講,叫“抓瞎了”。

開頭,自以為大局已定的不可一世的鬼子,幾十個人,甚至十幾個人也敢出城,結果到處捱打,有時連根毛也回不去。即便大部隊行軍,這一槍,那一槍,只聞槍聲,只見傷人,不知道對手在哪裡。隨著兵力增加,日軍戰術也不斷變化。1935年前,通常都是落雪後“討伐”,多則兩三個月,少則幾個星期,搜山溝,見影兒就追,見道就鑽,常中埋伏。之後,一是不受季節限制,特別是從秋至春的樹葉開門時期,經常連續不斷地“討伐”。二是分散配置兵力,密切通訊聯絡,把住重點村屯和交通要道,發現對手即行追擊、包圍,不拘地區窮追猛打。以上為所謂“治標”,即軍事“討伐”。三是建立“集團部落”,推行保甲連坐,組織偽自衛團,修築警備道路,架設警備通訊網,收繳民槍,進行經濟封鎖,即所謂“治本”。其中最陰險、毒辣,也是對抗聯危害最甚、堪稱致命的一招,就是集甲並村,大搞“集團部落”,實行“民匪分離”,製造無人區。

筆者上個世紀採訪到的八十歲左右的鄉間老人,嘮起當年,常掛嘴上的一句話就是:“到哪兒都能刨兩垧地。”就是這種魅力,吸引著一代代闖關東的人們。無論是被稱做“大界”的平原,還是山邊、山溝,大都為山東人的移民,這一家,那幾戶,過著一種遠離塵世的日子。1935年10月15日《胡仁給中共吉東特委的報告信(第四號)》中說:“農民皆散居於各山溝裡,零落如早星,十家二十家在一處很少,雖有火車路(寧、密)及汽車路(林口至梨樹鎮,林口至勃利縣)也不能使農民集居於一處。”而1937年5月《關東軍參謀部關於最近滿洲國的治安》中說:“在習慣於舊軍閥苛斂殊求的山裡僻地居民之中,尚有很多不知已經建立滿洲國和不知官憲恩惠的人們,這種民眾和匪賊很和睦,把匪賊作為自己人,將討伐隊的行動等傳告匪賊。”之前的1935年12月《關東軍參謀部關於昭和十年秋季治安肅正工作概況》中,則說:“民眾對匪賊之認識是極為良好的,並不是我們所認為的那樣有不共戴天之仇。”

對於這些“零落如早星”的農家,就是鬍子也不會輕易騷擾的。一是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可搶,二是離不開這些人,起碼到那兒可以歇歇腳,吃頓飯。而從游擊隊到抗聯,能夠不斷發展壯大,靠的就是所到之處都有人家、群眾。

1933年春,偽磐石縣參事官荒谷千次和偽額穆縣參事官蛸井元義等人,向偽滿民政部建議設立“集團部落”,當年即在磐石縣試行,第二年又在額穆、敦化、樺甸等縣實行。同年12月3日,偽滿民政部發布969號《關於建立集團部落訓令》,遂在東北各地普遍推行。

所謂“集團部落”,就是將平原和山區零散居民強行驅趕至一處居住。“一個部落以收容八十戶至一百戶(四百至五百炫)為宜。這對於警備和經營都有利,如六七十戶以下,居民自衛力量不足;二百戶以上,則統治上又有困難。”部落面積,“建成周圍四百米的正方形或長方形為宜”。“建設位置:匪賊時常經過或物資供給地等重要警備線上;(2)經濟資源豐富的地方;(3)易於警戒和自衛的地方;(4)供水方便和比較乾燥的地方。”“建設次序:建立鐵絲網、土牆和炮臺;(2)建造公共建築物(部落辦公室、自衛團室)和偽裝房屋;(3)建築住房;(4)打井和建造附屬建築物。”

部落內常駐日偽軍警備隊,或偽警察派出所,還組建偽自衛團,凡青壯年男性居民都是其成員,站崗、巡邏。部落有電話,部落間修築警備道路,一處遇襲,附近部落日偽軍和偽自衛團都來支援。

部落有正副部落長和正副自衛團長,部落長兼保甲長,實行保甲連坐制度。部落通常有4個大門,居民外出種地、打柴要登記,攜帶物資要檢查,以防流入“匪賊”之手。太陽落山,大門緊閉,回來晚了,就有“通匪”嫌疑,受到盤查。有親戚朋友來了,從哪兒來,幹什麼,住幾天,報告、登記,還得有保人。

這種統治就讓人想到堡壘、集中營——用當年黑土地人的話講,叫“圍子”、“人圈”。

吉林地區的磐石、額穆、樺甸、永吉、舒蘭及敦化6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