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寶釵就能嫉火攻心,咳出血來……婚後一百天後,汪梅的醋勁兒開始暴露無遺。
康健結婚後才發覺汪梅喜歡“跟蹤”自己。“死盯客”,在夫妻之間是不成立的。汪梅不是傻子,她一輩子都不會讓康健知道自己曾暗戀過他四年,並採取過破壞他幸福的具體行動,康健到死也不知道汪梅變態的事實,可他也覺得汪梅那樣對自己太過分了。
康健事業在上升,應酬必不可少。汪梅遠遠盯著康健時都不許他出軌,這下,真成自己的囊中之物了,焉能讓煮熟的鴨子再飛咯?
每一次應酬回來,已經很疲倦的康健都得在汪梅的逼問下回答應酬時的每一個細節。自己沒記住的地方汪梅居然能補充?!康健就覺得這日子沒法兒過了。
事務所的一次聚會後康健送老闆女兒回家。“健康法律事務所”前身是康健原來老闆的,康健知道老闆有女兒也沒想過做乘龍快婿,小說裡的情節畢竟離現實太過遙遠。老闆女兒大學畢業後進老爹事務所,那天晚上的聚會就是全事務所歡迎“大小姐”。
康健酒量好,千杯不倒,最後送人的任務自然落在他身上。醉酒是小說最好的狗血情節,女人歪七扭八,男人顛三倒四,拉拉扯扯,摟摟抱抱,康健就把“大小姐”送回了家。
結果捅了“馬瘋窩”了。暗地裡瞅著的汪梅還能饒了康健?先是精神,自然是審康健到底有沒有對“大小姐”動心,後是肉體,追問康健摟醉鬼“小姐”時都摸了她的哪些部位。
那天晚上的爭吵康健頭一次對著汪梅罵出了“神經病!”。不管是提醒也好詛咒也罷,汪梅後來真成了神經病,康健想甩也甩不掉了。
汪梅那時在區法院的工作已經屬於半下崗,雖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