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應該幸福的,應該有一個最好的人給你最好的幸福。你是值得的。
可是,我是想說,凌,我仍舊愛著你呢。
那樣的愛著,那樣的思念著。
我的心都痛了呢。
凌,我愛你呢。
並立 再也不見
下午的時候,南逸被一個朋友拉去逛街了。
原本不想去的,但是自己實在是很久沒出門了,對方又是真的很熱情。推辭不過,只好去了。
街上的人很多,因為是週末又是難得的好天氣。可以用摩肩接踵來形容了。
不喜歡人多的地方,南逸的心情不是很明媚。
朋友終於逛完,已經是晚上八點了。將近六個小時,南逸不得不佩服朋友彪悍的體力,因為相對自己幾乎站都站不穩的狀態對方簡直可以用神清氣爽來形容了。
有一霎的失落。曾幾何時,自己是連著幾天爬山都不會覺得力竭的。又想到了那個人,真的是很久沒有憶起了呢。
特別的是,這次竟然可以想起他的臉,很清晰的。甚至連他耳旁的痣都是出現在了正確的位置,真的是很難得呢。不過,有一點美中不足的就是自己只能看到側面,但是已經足夠了。
突然間心裡有點不安,好像有什麼重要的東西離開了。卻不能確定是什麼。
一笑置之,覺得自己真是有點好笑,什麼時候學會這麼多愁善感看呢。
晚上回到住處,見到門上貼著一張便條。是同學貼過來的,說是讓自己回電話。真是,有事的話直接打電話就好了麼,都什麼年代了還學別人留便條,也不怕被風吹走。
對了,電話……
南逸的臉在那一剎通紅如血,手機不見了。
那是自己第一部手機,凌送的。
已經用很久了,雖然有用心的愛護,但還是不可避免的有些磨損了。
但是,這是自己留下的唯一與凌有關的東西了啊。唯一的,可以聯絡的凌的方法。
但是,現在手機不見了。
不見了,再也沒有辦法可以說服自己說與凌還可以聯絡。再也不能再也沒有可能聯絡到凌了,這下,是真的沒關係了呢。
怎麼辦呢,凌,我把你弄丟了,又丟了你送的東西。
是真的不該留有幻想麼。
關於你,關於我們。
我是傻瓜,明明是自己選擇放手的。
自作孽,不可活呵。
真的是,再也不見了啊。
並立 天亮說晚安
凌,你現在在幹什麼呢?
睡覺,還是別的什麼。
那,你有沒有那麼一瞬想起我呢,不要很久,一個閃念就已足夠。有沒有呢。
沒有的吧,我傷你至深,你又怎麼會留注意力給我。你說過,報復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無視他。
我記得的。但是我從來都做不到。你是可以的吧。你一定能夠做到的。
所以,你不會再想起我的,哪怕是偶爾,是這樣吧。
我有在熬夜了呢,你以前是不讓我在晚上十一點之後還不睡覺的,你是不允許我晚上喝咖啡的,你是不喜歡我長時間的對著電腦的……
你的不允許那麼多,那麼多,也許就連你自己都不一定能夠記得吧。我也記不得呢,因為你總是會一遍又一遍的提醒我,有你在,我為什麼要記呢。
可是,現在你不在了呢。
還有誰會來提醒我呢,不會了啊。
我是等著你來提醒的啊,但是,你不會來了吧。
甚至,你不會願意再見到我了吧。
有時候,真的覺得很可笑呢。
曾經那樣愛著的人,為什麼現在連電話都不能打了呢,為什麼,現在連電話號碼換了都不會通知對方一聲呢。明明,我還愛你啊。
你總是希望我可以乖乖的,待在你的羽翼下就好。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也許我並不想一輩子躲在你背後呢。我也想要保護你啊,我可以不這樣做,但是我必須要有能夠這樣做的能力啊。
連雞蛋都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為什麼我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你一個人身上呢。我只是,想要可以在將來某個必要的時候保護你。
為什麼你不能理解呢。
我離不開你的,你明白的。無論你離開多久,走了多遠,我都還會記得你的。
你已經是融入我骨血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