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子,忍不住伸出手,不輕不重的在上面拍了一下。
金樂福捂著腦袋,既不敢怒也不敢言,還不敢看凌勝。凌勝更加氣不過,蜷起手指又往他腦袋上敲了一下,問:“金樂福,你覺得賣烤地瓜哪兒丟臉了?”
金樂福歪著腦袋想了一會,具體哪丟臉吧還真想不出來,只能反問凌勝:“小勝,那難道你覺得賣烤地瓜很神氣?很帥?”
“是很帥啊!”凌勝想也沒想,脫口而出。
金樂福一愣,心底裡有些小小的得意,卻還是要追根究底:“小勝,那你覺得,賣烤地瓜哪兒帥了?”
凌勝不說話,拿起金樂福剛才遞給他的烤地瓜,咬了一口,才說道:“每天都烤出這麼好吃的地瓜就很帥啊,還有自己養活自己也很帥……”
“可是我還是覺得上大學比較帥耶……”金樂福小聲反駁,“而且小勝,如果讓你跟我換你肯定不換吧,所以其實你心裡也是覺得上大學比較帥啊!”
“那不是……”
那不是你自己考不上嘛!──凌勝在心裡嘀咕了一句,一時還真想不出什麼反駁的話來。可是凌勝是真的打心眼裡覺得金樂福現在很好,比他以前那個得過且過的樣子好得多了。不知該說些什麼,他只能伸手撓撓金樂福的腦袋,把手裡咬了一口的地瓜遞過去,說:“你吃……”
遞完才發現不合適,明明是對方給自己的地瓜,還被自己咬了一大口,怎麼現在反被自己用來安慰對方?──剛要往回收,卻被金樂福伸手捉住了自己舉在半空的那隻手,開開心心的伸頭過來咬了一口。
咬完金樂福終於肯抬起臉看他,笑得一臉盪漾,好像是吃到了全世界最好吃的地瓜。
感覺對方情緒變好了一點,凌勝趁機再次摸摸他的腦袋,說:“金樂福,賣烤地瓜真的很帥!不過我現在有事要跟室友去市中心,沒辦法跟你多說了,晚上回來再找你!”說著,已經抬腳向校門口等著的一個高個男生走去。
那個男生金樂福見過,有次跟凌勝打完籃球,兩個人勾肩搭背親親熱熱的來買烤地瓜,結果金樂福那天手一滑,賣了個夾生的給他,自此那家夥再也不靠近他的地瓜攤。
看著凌勝和那家夥有說有笑的越走越遠,金樂福心裡一酸,忍不住又小聲嘀咕了一句:“明明還是考大學比較……哎?”
話還沒說完,金樂福覺得自己臉上“啪”的一下被個東西給糊住了,伸手一抓,原來是被風吹起的一張粉紅色的廣告紙,還猶自散發著濃濃的油墨香。
“什麼啊這是……”金樂福把紙湊到眼前一瞧,默唸道,“誠徵男公關,月薪……要求……有意者請聯絡……亞歷克斯.白?P。S。:讓你變成帥氣無比的好男人噢~”
“哎哎!!!”
大大的眼睛亮了起來,連鼻子上沾上的油墨都來不及擦,金樂福小心翼翼把廣告單疊好,鄭重的放進胸前貼身的口袋裡。
(待續)
警察與牛郎 番外 相守總是在冬天 3
三、
金樂福失蹤了。
當凌勝在學校BBS上看到以“‘地瓜王子’不見了!”為主題的帖子時,金樂福實際上已經失蹤了三天了。在那天兩人匆匆告別之後,凌勝晚上再次回到校門口,金樂福就已經不在那裡了,空空的地瓜攤上只留下了一張寫著“小勝,等我!”的小紙條。之後的兩天他依然沒有出現,就連凌勝跑去他蝸居的廉租房,得到的也是金樂福突然決定搬家的訊息。
凌勝再次見到金樂福,已經是在距離兩人最後一次見面兩個月零三天的春季學期開學前兩天。
如果光看背影,凌勝幾乎就要認不出金樂福來了!──依舊是染成金色的頭髮,不過再也不是那種劣質的幾天下來就會露出黑色髮根的染髮劑,而是一種柔和而自然的金色,在冬日陽光下看上去讓人覺得暖暖的。除此之外,身上的收腰小西裝讓身材更顯得修長而纖細,腳上的小皮鞋柔軟而光亮。這樣一身打扮,已經讓人完全無法聯想起一個月前,穿著小棉襖和破棉鞋蹲在地瓜攤前的慘綠少年來。
但是金樂福只轉過半張臉,凌勝馬上就認出他來了,除了身上的行頭,他那股傻勁和他的笑臉完全沒變嘛,隔著層層人群阻隔,凌勝大叫:“金樂福!金樂福!”
聽見他的聲音金樂福轉過身來,臉上那明顯的欣喜若狂的表情轉瞬即逝,打招呼的手還伸在半空,突然迴轉身,撒開蹄子開始逃……
“金樂福!你給我站住!”
凌勝扔了手裡的東西開始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