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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腦袋猛地後仰,重重撞在嚴彬臉上,同時狠狠攥住他握槍的手腕。

嚴彬登時流出了鼻血,痛得哇哇叫,想要扣動扳機,但歐宇辰的手跟老虎鉗子似的,死死攥著他,他根本使不上力氣。

兩人扭打在一起,便在這時,邵壬開槍了。

只聽“砰”的一聲,嚴彬重重地向後栽倒,額頭中央多了個黑洞。

他瞪大的眼睛不敢置信地望著黑濛濛的天空,漸漸變得呆滯、凝結。

***

一個星期後,夙夜向法院提出申訴,他全盤否認了殺死華子強的罪名。

s市公安局的警察幾乎被他氣得厥過去,他們的確曾經希望他是無辜的,但從沒想過,他會把製造“冤假錯案”這樣的罪名,加諸在他們身上。

夙夜在法庭上,用卓越的犯罪學知識和法醫學知識替自己辯護。他說,在軍刺上檢測到的是他的左手指紋,而他的習慣手為右手。

法醫的現場勘驗報告上,明確指出,夙夜左手手腕有指痕,經勘驗是屬於華子強的。

如果說,這能夠證明華子強有可能攥著他手腕,強迫他將軍刺刺入自己身體的話,那麼華子強身上的兩處刺傷,都留下了不同程度的梭巡傷。

已經足以證明,華子強是自傷,而不是他殺。

所謂“梭巡傷”,也叫試刀傷。是說在自殺或自殘時,由於稍微的停頓、猶豫,在關鍵性傷口周圍會留下些微淺傷。

可以說,這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而是本能的生理性行為。

幾乎所有的自殺者,都必然會留下“梭巡傷”。

再聯想到華子強手腕上懷疑為自殘的燒灼傷,他自殺的傾向非常明顯。

法庭責令s市公安局重新提交華子強詳細的屍檢報告,務必指出,是否屬於梭巡傷,案件將等待新的屍檢報告呈交法庭後,擇期再審。

華子強的屍體早已火化,變成了一盒骨灰。

這次,s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廳求助,請來幾位法醫學專家,同時借調了b市公安局的孟彥名法醫,組成特別法醫小組。專門研究現存的所有證據,最後得出結論,華子強的傷口,的確是“梭巡傷”。

半個月後,b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夙夜殺死華子強一案,再次重審,認為證據不足,被告夙夜當庭釋放。

但被告曾經在公安局和法庭上親口承認殺死華子強,涉嫌虛假作供。交由b市公安局詳細調查後,再決定是否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對於這最後一條,b市公安局選擇了“裝聾作啞”,檢察機關同樣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