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個屁!”老闆道:“他們樂隊雖然現在還沒什麼名氣,但那個鼓手向寬將來一定會是個不得了的人物。像他那樣的鼓手,我這輩子只見過三個。”說完又是一嘆,“待在這種小樂隊,是埋沒他了。”
小員工輕哼:“那還能有夜鷹厲害不成?”
“夜鷹,他們已經和幾年前不一樣了……”
看著老闆沉重的神色,小員工心裡一緊。“老闆,難道是最近有什麼夜鷹的負面訊息?聽說他們樂隊的吉他手和隊長關係不是很好。”
練習室的老闆轉過頭來,那表情似乎是隱藏著什麼大秘密。小員工滿心期待這自家老闆爆料,卻猛地被賞了一個毛栗子!
“你管那麼多做啥!還不去工作,那邊又有人要結賬了!”
可憐的員工摸著紅腫的額頭灰溜溜的離開。
老闆點起一支菸。煙霧繚繞中,看著那些進出練習室的樂手們,看著他們臉上對於未來的嚮往和熱情。
他吸了口煙。“搖滾啊……”這東西,真是害人不淺。
之後的幾個禮拜,嚴歡每週都去和於成功他們一起練習,說是練習,其實只不過是他在旁邊看著而已。於成功曾經說可以先借錢給他,讓他去買一把喜歡的電吉他一起練。
嚴歡謝絕了,一把電吉他價格不菲,就算於成功肯借錢他給他,以他目前的能力也絕對是還不起的。至於告訴家裡,問父母要錢?別說嚴歡的爸爸會不會直接一個耳光下來,就只嚴歡自己,也絕對不會開這個口。
所幸他現在每晚都能抽出時間跟著JOHN學吉他,不用擔心水平會落下——雖然在JOHN挑剔的眼光中,現階段的嚴歡也沒什麼水平可言。
終於到了比賽的前一天。
於成功和他的夜影樂隊一直練習到傍晚才滿頭大汗地從練習室內出來。看著一直陪他們,卻沒怎麼參與到練習的嚴歡,於成功不免有些愧疚。
“抱歉,這幾天的練習一直沒能帶上你。”
“沒事。”嚴歡道:“反正我現在沒有電吉他,水準也不夠,先跟在於哥你們身後看看就行了。”
“呵呵。”於成功寬慰地一笑,突然來了想法。“對了,明天是比賽!今晚我們先去KTV通宵一晚,就當做是熱身!怎麼樣?”
除了嚴歡外的一夥人全部興奮地叫好,舉雙手雙腳贊成!最後嚴歡的意見無效,被於成功押著送往最近的一家KTV。
一進包廂,幾個小夥子就點了幾首激烈的搖滾曲,爭先恐後地賣弄起自己的恐龍嗓子。嚴歡幾乎是捂著耳朵遭受他們荼毒,最後實在是受不了,在一片噪音中詢問於成功。
“於哥,我們這樂隊主唱究竟是誰?”
這幾天他們練習,一直都是在練曲子卻是沒聽見有主唱練歌。
“主唱?”
於成功呵呵笑著,“沒有那東西,高興的時候隨便讓一個人上去吼兩嗓子不就行了。”
“……”嚴歡愣住了,他是真的被於成功的回答給驚呆了。夜影竟然是個沒有主唱的樂隊?這也太不靠譜了吧!而且就憑眼前這幾個人的水準上去吼,別說兩嗓子了,只怕是一出聲就會被臺下的觀眾們給轟下來。
看來這一次新秀大賽,夜影是前途渺茫啊。
“別聽這個笨蛋瞎說。”旁邊一個夜影隊員湊過來,“我們樂隊的主唱就是成功,這小子只不過是不好意思對你說罷了!來吧,主唱大人獻歌一首!”
“我不是什麼主唱,是吉他手!”於成功惱羞成怒道。
“好吧,吉他手,去唱一曲吧,讓我們的新成員聽聽。”
於成功被推搡著點了首歌,拿著麥克風唱了起來。
嚴歡聽後,感覺很複雜。於成功不是唱得不好聽,相反,和前面幾個五音不全的比起來,他算是不錯的了。但是這不錯也只是相對一般人而言。到時候在比賽中一定會有很多專業的主唱,而夜影這幫人卻是毫不在意這點。
雖然對於搖滾樂隊來說,歌聲並不是唯一,音樂和彈奏才是靈魂。但是看著眼前這一群胡鬧的傢伙,嚴歡覺得前景還真是一片黑暗。
晚上回到家,他把這個想法對JOHN說了。
“其實你可以自己試試。”JOHN突然建議道:“很多樂隊都沒有專門的主唱,而是由吉他手或其他隊員兼任。”
“像於成功那樣?”
“……當然,水準絕對和他不同。練習樂器的人樂感都不會差,唱歌也比一般人有根底。”JOHN道:“自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