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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不是在異國的他交了很多洋鬼子就不要我這個笨笨傻傻又無能的朋友了。開始的一段日子裡,陽光少年吳迪第一次走起陰鬱路線,每天臉和殭屍一樣的無精打采。

有人說過暗戀最好了因為永遠都不會失戀,但是現在這樣,吳迪覺得和失戀已經沒什麼差別了。

不,被初戀情人蕭珉甩掉的悲傷,甚至都比不上遭受林晚楓的斷交來得痛徹心扉。

吳迪繼續沉迷夜店,用酒精來麻痺自己,直到被蕭珉一個巴掌拍醒。

蕭大少說,吳迪你別這樣,所有人看著你成天愁眉苦臉都難過,你究竟怎麼了你,大四了工作不順利?

吳迪不想說自己的暗戀都失戀,這太可悲了,就說喜歡的男人是直的,告白之後被打了一頓。

那就獻出你的小菊花搬彎他吧,蕭珉說。

吳迪說我不可能做受,我是純1;。

那就說明你愛自己勝過愛他,蕭珉說,沒什麼好介意的。吳迪,精彩地活下去吧,然後,比他過得更滋潤更瀟灑,讓他後悔。

吳迪茅塞頓開。

他決定振作起來,就當做從前那個深愛林晚楓的自己已經死去,現在的吳迪,要為了自己而活。

他花了很長時間才從暗戀的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以為會和那個人再無交集,然而,讓他做夢也想不到的是,林晚楓居然學業有成後當了海龜,簡歷還投到了吳迪他們自家開的公司。

相信林晚楓的能力一定能為公司創造佳績,吳迪二話不說就拍板要了他。事後為自己的衝動而懊惱,自己以後要怎麼面對林晚楓呢?一家公司幹活,抬頭不見低頭見哪。

明明對那個人還有殘留的慾望,卻只能強迫自己按捺下去,偽裝成普通的同事關係。就這樣過了平安無事的兩年多,吳迪遇到一件特別詭異的事。

他在海峽對岸的文學網上追了一篇挺火熱的耽美文,是校園文,劇情挺多肉挺吸引人的,只是怎麼是錯覺嗎,越看越覺得這篇文代入感強烈啊。

裡面有些情節幾乎是他和林晚楓的真實寫照,尤其受兒特別像林晚楓。倒是小攻是個溫柔萬能忠犬,吳迪自問還做不到這麼體貼溫柔,也不像他那麼強健。

難道這些那些不止他一個人經歷過嗎,只是越看越心酸,為什麼文中的那對CP那麼有愛呢,還是本來看起來挺冰山美人的小受先告白呢,然後就是各種體位各種花式了。聯想下自己,苦逼的,心上人一去多年毫無聯絡。回來後好不容易一個單位做了吧,卻也只是點頭之交而已,疏遠了好多。

真是犯賤!明明已經哭著發誓再也不會為了那個人而傷感而牽掛了,為什麼只不過是看一篇網路上的肉文而已,就又勾動了思緒呢!

就在吳迪為自己的舊情復發而鬱悶的時候,意外出現了。

他居然在漫展上見了寫這篇肉文的作者。

而且該死的,這個青年的相貌他有印象。

吳迪回到公司後查了一下檔案,發現這個筆名叫輝夜的男人,正是林晚楓屬下的一名設計員。

吳迪產生了一種大膽的猜測,為了證實這個猜測,他特意重翻了一遍文章。裡面有許多細小的細節,都和他與林晚楓之間發生的一致,比如第一天一起上選修課時,他的文具掉落在地上,是林晚楓幫忙撿的,他也低頭了,兩人指尖相觸,那便是第一次的肉體接觸。

而更讓吳迪確認自己的想法是,他翻到一段輝夜和其他讀者在會客廳裡的留言。

讀者A:輝夜大今天又更了3000字,好勤奮啊!

輝夜:嘿嘿,其實不是咱勤奮,是因為被咱領導逼著碼字哩。

讀者A:神馬!難道輝夜棒棒滴領導都萌乃滴文文咩!好厲害啊。

輝夜:別說了,其實就是因為咱領導想看這篇文,咱才寫的呢,感謝咱不如感謝咱領導╮(╯_╰)╭

輝夜在的專案組沒有副總監,所以他口中的領導只可能是林晚楓。而林晚楓為什麼逼著輝夜寫這篇文……吳迪頓時什麼都明白了。但是他想不通林晚楓為什麼要這樣做,也沒功夫去思考這個糾結的問題。

他此刻的表情猶如暴走漫畫最後一格,除了FUXK和艹,沒有別的話想說。

☆、第 105 章

原來原來,林晚楓一直暗戀自己又說不出口嗎!這個人究竟悶騷到什麼程度啊!想起小說裡的那些激烈的肉戲,林晚楓居然也都看過嗎?不會他也代入自我了?救命!為什麼還那麼口口聲聲地說同性戀噁心!難道就因為自己是同性戀所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