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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皙,他微微笑著,白色玉蘭在他身邊綻放,陽光的碎片舞動著,白宇突然覺得這個人太過耀眼,耀眼得讓自己睜不開眼。

白宇不會跑去搭訕,甚至後來文理分班以後,也不會像其他同學一樣,一下課就圍在他的課桌邊上,明明看到他皺眉卻不自知。

他只是遠遠地看著。

看著每到下課,一群身穿漂亮連衣裙的女孩子就圍在他的座位邊上,漂亮的長髮和裙襬隨風舞動,散發出迷人的香氣;

坐在運動場最高的座位,一個人看書,偶爾抬眼看賽場上奔跑著的薄華,看著他偶爾憤怒地皺眉做著誇張的手勢,看著他冷靜優雅地將球射門,看著女生們簇擁在他的身邊給他擦汗送水;

看著他,每一天。

如果他周圍的人太多了,多得讓自己看不到他了,他只是會微笑著,低頭。

然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竟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是一個極其簡單的場景,發生在高一的後半學期。

只不過,是老師讓薄華幫忙髮捲子的時候。

薄華走到白宇的面前,輕聲說:“白宇,你的卷子。”

白宇呆呆地抬頭,就看到對方含笑的臉。

那淺色的發染上了陽光的味道,淺淺的笑猶如春天盛放的花朵,握著自己卷子的手指修長白皙,常年打籃球的手指竟然這樣漂亮……人都說看一個人不需看他的臉,只需看他的手……那麼,他的內心也是這樣美麗嗎?

“發什麼呆呢!”薄華竟然輕輕地將卷子往白宇頭上敲了敲,道,“考這麼高的分,不錯哦。”

薄華說完就走了。

白宇卻才發現自己的心臟簡直就要跳出來了!感覺到薄華的聲音遠去了,他才抬手,悄悄地摸上自己的臉頰……果然,早就滾燙了!

剛剛……剛剛在他面前自己臉紅了嗎?

剛才自己的樣子簡直呆死了吧?!

不過……

他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耶!

他知道自己!

而且……那是他第一次跟自己說話吧!!

後來回想起來,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想的。

雖然兩個人性格相差太大。

一個家境一般,性格冷漠古板,成績優異,常年獨善其身;一個家境極好,性格溫和輕佻,成績一般般,常常參與打架事業,周圍從來不缺女生……這樣的兩個人,簡直就像是座位安排的那樣,總是相差得特別遙遠……

不過,畢竟也同班一學期多了吧?平時上課的時候,白宇總是被老師表揚;早晨收作業的也是白宇……那個人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呢?

只是,當從那個人的嘴裡聽到自己的名字的時候。

白宇突然覺得,為什麼自己不成為他的朋友呢?

因為太想太想,更多地從他的嘴裡聽到自己的名字了。

2、chapter 2

是怎樣,成為他最好的朋友呢?

見到他的時候,對他微笑;

當老師找他麻煩的時候,說他的好話讓老師放過他;

透過各種渠道瞭解他,聽他喜歡的歌,瞭解他喜歡的明星,看他喜歡的雜誌,然後,厚著臉皮加入他吃飯的那一桌,在他皺眉之前,就開口說他喜歡的話題……

當然,這些根本不夠。

薄華絕對不知道吧。

讓他與白宇組成“互幫”學習小組的,並不是老師,而是白宇自己的意見。為此,白宇竟然寫了一篇一千多字的申請,其中的“友愛”“互相幫助”以及他是如何如何“欣賞薄華同學,想要幫助他”等等,直接把老師感動到了,他們將兩個人調成了同桌,知道這個好訊息以後,白宇一個晚上都興奮得睡不著覺!

另外,更幸運的事情發生了。

白宇提前瞭解了薄華同寢室的同學要退宿,他提前寫了換宿舍申請,再加上各種人脈因素,總之最後,他成為了薄華的室友。

絕對是白宇手段高明吧。

總之,他沒有用太多的時間,他就變成了薄華最“親近”的同性朋友了。

他們會一起去吃飯,一起打球,一起去圖書室,不過,一切也僅限於此了。

白宇早已滿足。

他珍惜著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光。

他知道自己的那種特殊的感情永遠都是單方面的;

他知道作為薄華的朋友,要永遠支援他與他女友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