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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前年的平安夜,那天下著雨,我撐著傘,傘下喬秀蘋滿臉笑容,一手挽著我,一手拿著支玫瑰,抱著我送他的布偶。我們並肩走在校園裡,迎面而來的,是撐著傘的雷裕,和他挽手走在一起的,是抱著一大束藍色妖姬的蔡方燕。
我們沒有打招呼,沒有問候,甚至連相視一笑也沒有,只是淡漠地擦身而過,就如互不相識般。
開啟那個舊QQ,那個許久未亮起的頭像,今晚竟是彩色的,它孤伶伶地亮在那個單獨的分組裡,頭像的後邊,還有一顆閃爍的星星,我驚訝的同時,迫不及待地用滑鼠點了下去。
“很久沒寫日誌了,以前寫日誌,總是喜歡把真實的心情寫出來,感覺在網路裡,心才沒有設防,才是真實的自己,也許人本就有多面,也許人本性善偽裝。
今天本想好好的寫一篇日誌,說一大堆心裡話,可是一遍遍寫好,又一遍遍刪掉,原來,文字詞藻是如此的淺陋,無法表達自己的心情。
有朋友把空間加了密,說不喜歡大家看到自己的心情。這也是我長久不寫日誌的原因,QQ裡好友越來越多,不怕陌生人看,怕朋友看,工作學習生活,一天二十四小時,每天心情要變幾次,發生那多事,寫出來看得多的是朋友,是同事,相信誰都不願自己j□j裸的展現出來。
記得幾年前就開了空間,常常在激奮時寫些心情進去,一段時間過去,再回頭看看,卻深覺每個字都那麼愚蠢。
時光一去不返,剩餘的那些記憶,似乎充斥著美好,似乎還有人與我一同在憶。
曾也年少輕狂,曾也執著不畏,只是驀然回首,燈火闌珊處並非只有一人影。“
——————————————XX年12月24日雷裕
他似乎有許多煩惱,可我卻沒有留言安慰,我想,也許他也不太希望有人去看吧。
關了空間,往嘴裡塞了一個大白兔,慢慢的嚼了起來。糖在齒間漸漸融化,帶著奶香的甜味在嘴裡漫延,刺激著味蕾。
凌視著那個彩色的頭像,等口中的糖完全融化消失後,我終於做了個決定。
我戳開他的對話方塊,發了個蘋果過去,並對他說聖誕快樂。
他很快回復了,只有兩個字,同樂。
我問他,很久沒見了呢,過得怎麼樣?
他語氣淡淡地回了句,還好,就那樣。
我想了一會,又問他,你知道我是誰麼?他說,知道。
我把兩隻手握成拳頭,深呼吸了一下後,又鬆開,接著鼓起勇氣敲下鍵盤:有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說。
沒等他回答,我又快速地發出一條,生怕自己會退怯:我喜歡你,喜歡很久了,喜歡了整整四年。
發完後,我覺得自己鬆了口氣,心跳似乎還沒平復。我看了看視窗,並沒有對方輸入的提示,我想,他大概是被嚇到了吧。
其實,不論他是覺得厭惡也好,還是噁心也罷,我都不後悔。喜歡一個人,難道不該讓他知道麼?即便那會讓他從此對我的印象改觀,會讓他後悔認識我。
我想,也許這輩子我們都不會再見了吧,也許今天過後,他再不會去回憶那段往事,也再不會和我說話了吧。
退出那個QQ,我的眼淚掉了下來,這個QQ,從此以後也再不會上線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送我十一朵玫瑰
狼的頭像依舊是沒有色彩的灰,但我還是戳了過去,狼,我哭了。
意外的是,他居然很快地回覆了過來,只有兩個字,傻瓜。
看到那兩個字,我突然覺得自己很可笑,是呀,我就是個傻瓜。我傻到沉默了四年,然後腦子抽筋的去告白,傻到親手毀去了過去的一切。
我告訴狼,我現在很糟糕,我剛才跟那個人告白了。
狼說,他也很糟糕,他覺得他可能喜歡上了個白痴。
我想,他說的大概是他的女友吧。總有人說,畢業就意味著分手,能從校園走上社會,最終能修成正果的情侶,一百對裡大概也只一對。
我對狼說,人這一生,能找個願意陪著你,心疼你,包容你,生怕你受苦受累的人是多不易,牽了手就千萬別放手,想辦法把人給抓住吧。
狼說,他需要冷靜一下,好好的捋捋,之後便又恢復了黑白。
在這樣一個處處飄紅掛綠,充滿童話夢幻的平安夜裡,人人都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