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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怎樣實施犯罪更好。

也就是說,犯人對嚴璐不會有粗暴的行為。首先嚴璐非常巧言善辯,在綁架途中一看到有不利自己的事發生,一定會說些好話來討好綁匪,其次……沈旻想到了個苦肉計,重新將犯人設定成三男一女。女方和其中一人是夫婦,綁架嚴璐時,開車的是女方,而此後的計劃,都是由女方來策劃進行,另外兩個男人說白了就是女人僱來幫自己打下手的。

一個對余文鑫懷有怨恨的女人。讓嚴璐咬死這點,即使報了警,警方也只會往曾經與余文鑫交往過的女人去查。

主意擬定後,沈旻開始計劃起信件的投寄。同城之間實物信件投遞需要一兩天,但若每次都用這樣的方法來將下一步告知他,那時間的耗費也未免太長了。

“嚴璐你知道餘代理的電子郵箱嗎?”

在兩人吃完飯,開始收拾碗筷時,沈旻終於開口問道。

“不知道。我還以為你會一直憋著什麼也不說呢。”

“我剛剛在想東西啦,你們工作上不會用類似MSN或者別的聊天工具互傳檔案嗎?”

嚴璐笑著將碗筷收入了廚房,一同跟著進去的沈旻負責起洗碗的工作。嚴璐見沈旻有話要問,便依靠在門邊,回答著他的問題。

“余文鑫是個死板的人,即使有也不會用這些的,我猜他的郵箱裡幾乎塞滿了垃圾郵件。”

“那你有他的電話吧?”

“在我手機裡存著,我一會找給你吧。要我幫你撥號麼?”

“用你的手機打過去,太危險了。說不定會被反偵察,萬一余文鑫留了一手,錄下了我的聲音,交給了警方,那麼說話的聲音,聲紋,說話的特徵,講電話時的背景音,這些幾乎都能成為證據。一會要在開機之前扒掉你的SIM卡才行。”

“第一封電話應該沒事,余文鑫也沒那麼多心思,會知道提前準備這種事。”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現在手機只要知道對方的號碼就能查到對方的位置,我可不想冒險。再說你不見也有二十四小時了,家人就不會擔心或者余文鑫就不會到處找你嗎?你怎麼說也在他公司實習吧,你身處的部門上級不會向余文鑫反應你翹班的問題嗎?”

“我家人已經習慣我玩失蹤了。”嚴璐就像在說著自己的傳奇,臉上盡是自豪的表情,“我試過玩失蹤的最高紀錄是兩個月。至於余文鑫那邊,他只是把我隨便丟到了一個部門,那個部門的上級一聽我是嚴家人,立刻來巴結了,我在那裡幾乎什麼事都不用做,靜靜呆著就好。甚至我不去也沒什麼人會說什麼。”

聽起來似乎很無奈,卻又讓人十分羨慕。

電話不行,郵件不知道,那麼剩下的方法只有傳真了嗎?

“那,余文鑫家有傳真機吧?”

“有。”這一點嚴璐倒回答得很乾脆,沈旻原以為他會接著說“我不知道號碼”,等了好久卻沒聽到這句話,便疑惑地問:“你有他的傳真號?”

“有。他一回家就關手機,除了到他家外,就只有打他家庭電話這一途徑。他的電話和傳真機繫結了。”

沈旻總算放下心,終於有能除了投寄之外的途徑來通知余文鑫了。

“可是,傳真號和電話繫結的話,透過號碼不是也能查到關聯號碼麼?”

“可以用外面的列印的小店幫忙發。”

“那你要在信上註明一下了。”

“那封信只是個擬稿,我還沒打完。”

將碗一隻只放入消毒碗櫃後,沈旻回到了書房。他在之前的那一行文件下打入了剛剛吃飯時決定好的內容與金額:

若你同意我們提出的交易,請將用你首尾兩字的諧音作為署名,將你的想法刊登在你一直刊登在城市日刊的二手車交易介面,並註上能聯絡你的郵箱,我們在確認之後會與你聯絡,再告訴你具體的聯絡方式。

“我還以為你要用電子郵件和留言板來獲取資訊呢。”

“反正他是有錢人,也在上面做了廣告,再刊登一條資訊也沒啥。這個伎倆綁匪經常使用,追查起來也比較麻煩。余文鑫總不可能僱人查遍這個城市的所有報刊吧,之後在讓他上這個網站吧。”

見嚴璐沒有異議,沈旻按下了文件的列印鍵,聽著印表機吸取了早就擺放在上面的A4紙,鐳射墨盒開始運轉,咔嚓咔嚓的聲音迴圈了幾次後,紙張被吐出。

“現在要去了嗎?”

嚴璐替他拿過列印好的紙時,沈旻喊了句“再拿多一張紙過來”。嚴璐帶著疑惑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