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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一步要做的就是查清楚袁本初跟袁公路他們是不是同一類人。”孫策說道:“孫菡,你去聯絡阿光,好好把這件事查清楚。”

“是,小哥!”

“其他人還是要繼續尋找第一案發現場。時間拖得越久,蒐證就越困難。”說著問唐影:“奈特什麼時候能歸隊?”

“就這兩天。”

“讓你哥儘快!我們需要人手。”孫策又指著虞辛子:“雖然我們不能公開調查,但是你是新來的,又長得沒什麼特點,袁公路不會防備你。你以網友的身份上網擬一個雷同的故事,注意不要暴露太多細節,看看能不能找到目擊者。”

虞辛子露出虎牙:“編故事我最會了!”

“其他人散會,繼續昨天的調查。就算是大海撈針,也要把這根針撈出來!”

第八章 最新更新:2013…04…10 08:30:18

第八章

唐啟修看著手中的這份由自己所出的驗屍報告。

2013年3月X日,T市垃圾回收站發現一具成年男屍。報案人為垃圾回收站職工。早上處理垃圾時發現死者,遂報警。

由於垃圾回收站環境複雜,初步現場勘查無果,只能透過屍體特徵判定非第一案發現場。

死者袁本初,男,37歲,已婚。生前系T市北區分局警長。屍體全長176㎝,屍斑處於擴散期,呈紫黑色,切開屍斑處可見血液從血管端滴狀流出,無凝血塊。屍斑主要出現在後背、腋下、臀部、大腿下側,為拖曳所致。

分析意見:

死因:電擊死亡。

屍體現象:

死者面部發黑,牙齒有出血情況,鄂處出現輕微紅腫。頭部無打擊傷痕,但是頭髮有燒焦痕跡,後腦部位有裂傷和出血。

死者的手腕、腳腕和後腰部位都有圓形或卵圓形的黃色小班,表面乾燥有硬感,中央凹陷,周圍隆起。可判定為電流斑。後腰部位的電流斑顏色相較於其他部位較淺。

被害狀態:

死者的電流斑最嚴重出現在手腕、腳腕這兩個部位,上面有明顯的勒痕,說明死者是被人用電線捆住手腳,然後通電。死者的背部除了警棍造成的電擊傷之外沒有其餘傷痕,雙腳和雙手的骨珍珠化最嚴重。

但是,死者的鞋子完好無損,金屬裝飾物未熔化,由此判定死者被虐殺後被人穿上鞋子或者換了鞋子,從而推斷棄屍現場非案發現場。

死亡時間:

因環境溫度過低,屍體表面結冰,體溫無法作死亡時間推斷,故以胃部食物消化情況和肝溫測量為準。死者胃部只發現稀少食物殘渣,肝溫測量為21攝氏度。死者頭一天晚上八點鐘結束巡邏,結合以上幾點可判定死者死亡時間是在半夜的兩點鐘。

被害場所:

未知。

這就是所有他能在屍體身上看到的最後的畫面。

半夜兩點,夜半無人私語時。

一個警察,在遭遇了可能長達2…4個小時的電擊傷害後,被人棄屍到了垃圾回收站。

是的,2…4個小時。

雖然死者的死亡時間在6個小時,但是唐啟修就是那麼肯定,電擊的維持時間在2…4小時,這已經是人體所能承受的極限。

有可能前兩個小時死者還活著,但是卻昏迷。

縱觀這整份驗屍報告,有一點讓他非常的介意。

死者無疑是死於電擊的,但是,頭部的裂傷和出血卻是外傷。頭部的傷口從何而來?又是什麼東西造成的?

頭部的裂傷出血,如果是由硬物擊打造成,就一定會留下打擊痕跡。但是死者的頭部無打擊痕跡。那就一定是碰撞所致。

可如果是碰撞,又是碰到了哪裡?

死者死之前最後出現的地方是一間羊肉湯館,他出了羊肉湯館沒多久就遇到了襲擊。所以,在羊肉湯館的附近一定有袁本初被襲擊的蛛絲馬跡!

想到這裡,唐啟修立刻從電腦裡調出了電子地圖。

袁本初從羊肉湯館出來的目的地是警局,所以他的路線不會繞,只會是一條直線。

而在這條直線之間,兇手一定不會挑靠近警局的地方下手,也不會挑熱鬧的夜市,所以兇手下手的地方一定是幾個比較偏僻的地方。

唐啟修把電子地圖列印了一份,然後用紅筆標示出了幾個地方。

他知道人手不夠,孫策他們都在馬不停蹄的尋找第一案發現場。他不確定自己的推測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