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李廣榆似乎朝自己這個方向看了一眼,然後道:“我心情不太好,想出去逛逛,就又去了那個公園。”
“誰先主動說話的?”
“宋。”
“他和你說了什麼?”
“我不太記得了。他買了酒,我喝了些,然後就醉了。”
“然後?”
“醒來時,我被宋之淇用膠帶捆了起來。”
“他威脅你了嗎?”
“是的。”
“是要錢?”
“是的,他要我說出儲蓄賬戶的密碼。”
“他用什麼威脅你?”
“他……拍了些照片。”
米克爾森愣住了,他看了看法官,又看了看陪審席,這才重新看向低著頭的李廣榆。
“李先生,請仔細回憶,他用什麼威脅了你?”
李廣榆死死低著頭,不肯看米克爾森。
“照片。”
夏彬不明白髮生了什麼,只見米克爾森背對著他們站了一會兒,突然轉向法官。
“法官大人,原告請求休庭。”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二十四章 真相
米克爾森帶著李廣榆匆匆離開法庭,夏彬連忙起身跟上,等他走出法庭大門,只看見米克爾森的身影在盥洗室門口一閃。他走過去,剛將門拉開一條縫,便聽見米克爾森厲聲問:“你搞什麼鬼?為什麼要在法庭上撒謊?你要知道,作假證的後果可比不作證嚴重得多!”
李廣榆不出聲,半天,才道:“對不起,檢察官先生,我可能不能出庭作證了。”
米克爾森愣了愣,才問:“為什麼?事到如今反悔,你這樣會害我們輸了官司!”
“我很抱歉,但是我真的不能出庭作證了。”
“等等,你——”
夏彬還站在門口,聽見腳步聲走近,他還沒來得及躲開,李廣榆已經推門出來,看見夏彬,愣住了,而米克爾森追了上來,在看到夏彬時,驚訝的出聲:“夏,你怎麼在這裡?”
夏彬不理他,而是盯著低著頭的李廣榆。
“你在法庭上撒謊了?”
李廣榆不說話,米克爾森上前道:“夏,聽我說——”
“你一邊去!”夏彬不客氣的推了米克爾森一把,繼續瞪著李廣榆:“為什麼撒謊?你想替宋之淇隱瞞什麼?”
米克爾森聽不懂夏彬和李廣榆的對話,又怕會惹怒他,不敢再上前。李廣榆仍然不說話,夏彬忍不住怒吼了一聲:“你說話!”
李廣榆縮著肩膀,猛然大聲道:“我已經聽你的話來作證了,我怎麼作證關你什麼事?別管我!”
沒想到李廣榆居然會用這種口氣跟自己說話,夏彬一下子居然連反擊都不會了,這時鈴聲又響了起來,米克爾森見狀連忙又道:“紳士們,要重新開庭了,我們是否……”
夏彬仍然一臉怒意的瞪著李廣榆,半天,才讓開一條路,李廣榆頭也不回的離開,米克爾森連忙跟上。走到法庭門口,米克爾森一回頭,見夏彬仍然跟在身後,面露難色:“夏,你可不可以……”
“不可以。”夏彬推了米克爾森一把,直接把他推進了門,法庭裡一片安靜,大部分人已經落座,這時都回頭看著剛走進來的人。李廣榆已經低著頭走向旁聽席前排,米克爾森無奈,只得連忙走向原告席。法官宣佈重新開庭後,米克爾森站起來道:“法官大人,原告方證人由於身體原因,無法繼續作證。原告方請求傳喚下一位證人。”
庭審又繼續進行。米克爾森又傳喚了幾位證人,都是曾經受過宋之淇詐騙的。其中一個,就是使得宋之淇被捕的那個,名字叫尼克?埃德蒙。夏彬在法庭外面見過他,這是一個面色蒼白瘦小的男孩,看起來年齡應該比夏彬還小。米克爾森問詢他的過程中,他一直在用眼角餘光瞟宋之淇。輪到辯方律師交叉詢問了,宋之淇的律師上前,那是一箇中年男人,微微發福,頭還有些謝頂,他緩緩踱步到尼克面前,道:“我想請問證人,是否與我的委託人發生過性|關|系?”
“反對,法官大人,”米克爾森站了起來,“與本案無關,且有騷擾證人嫌疑。”
宋之淇的律師看向法官:“這關乎到證人與我的委託人的關係究竟為何,法官大人,我認為他應該回答。”
法官看了看尼克,道:“反對無效,證人,回答問題。”
“……是的。”
“那個時候,你認為史蒂文愛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