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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然後翻出抽屜裡自己收到的表白信,依葫蘆畫瓢,斟字酌句地寫了有生以來第一封情書。當然,他沒有也不敢署名。

信,遞出去,懷揣著忐忑不安過了一天、兩天、三天,雖然最後意料之中的沒有收到任何答覆,可再偶然碰面時,無法自控的怦然心動中摻雜了新的興奮點。他們之間是有聯絡的,儘管只是單向的聯絡,且不為外人所知,但有總比原地踏步好不是嗎?

年少氣盛的年紀,青春期荷爾蒙過剩也在所難免,旺盛的精力除了讀書顯然不能揮發盡興,何況一回生二回熟,第二封情書幾乎是一氣呵成,投遞出去時也遠沒有第一次那樣心神不寧。

一味固執地表達愛意到自己都有些胃酸,他開始尋思另謀出路,藉著互不相識,又不需指名道姓,他在信中慢慢展露出最真實的自我。無法說出口的事,可以在信裡一筆一劃寫出來,這毫無疑問是抒發感情的絕妙出口。他會記錄下課堂中的趣事,家庭裡的矛盾,季候的變更,伙食的好壞,正面或者側面偶遇的時間地點……因為從小練習毛筆字、鋼筆字,他的字跡不似一般男生的潦草和龍飛鳳舞,相反格外娟秀乾淨,漂亮工整。作為為數不多的拿得出手的優點之一,他曾打心眼裡對自己的一技之長沾沾自喜了很長一段時間。

沒有人看沒有關係,他後來以此來給自己放鬆減壓,權把這當做是緊張學習生活中的調劑品。

一個人的獨角戲唱久了,他都忘了就算是單箭頭的行為,也會給別人造成負擔,所以當他看到對方留的“不要再寫信”的字條時,他真的有認真思考是不是要適可而止。只是還沒等他開始哀傷,轉折就出現了,幸福來得那樣突然,讓他有幸嚐到苦盡甘來的滋味,而那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封回信,他差不多可以倒背如流。

他們開始透過寫信交流,意外地誌趣相投,在信裡他們無所不談,天南海北聊不完的話題,那大概是他高中生涯最快樂的一段時光。

直到有一天,阮均城跟他表白了。確切地說,是女字旁的她。

大概換成是誰,都不會想到長期堅持給自己寫情書的人是帶把的男生。

暗戀三年的人終於給了自己回應,他卻沒有美夢成真的感覺。

這個人很好,接觸越久就越迷戀,可是太好了,好到讓他捨不得掰彎對方,承受經歷一次自己過去那樣陷入絕望的痛苦。

他喜歡他,喜歡到不希望他變成跟自己一樣喜歡男人。

所以他自私地拒絕了這個人,放棄了這個人。

高中畢業後,各奔東西,他天真地以為自己可以放下了,於是試著去交往同類。有過一個男朋友,幾個月連手都沒怎麼牽過,男人受不了要求做,他腦子裡想的全是阮均城。

不是他,就不行。

他想他,沒日沒夜地想,這時他才發現,比起道德底線,他更受不了的是再也見不到他,聽不到他的任何訊息。

他愛他。他想在他身邊,哪怕只做朋友。

兵荒馬亂的青春,他望著高考前偷偷從學校公告欄上撕下,藏在錢包夾層最深處的阮均城的一寸證件照,開始滿世界地找他,可是世界這麼大,找一個人並不容易。

除了書信以外,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交集幾乎是零,朋友關係圈也互不相交,唯一的一次正面接觸是大概高二時有次放學,下大雨,他和同學在紅綠燈前分道揚鑣,沒騎多遠頂著滂沱的暴雨看見前方一個熟悉的背影,蹲在地上握著腳踏一停一頓地轉圈,約莫是腳踏車鏈條掉了。

沒穿雨披的阮均城渾身溼透,黑髮溼淋淋地滴著水,幾近透明的白襯衫貼著後背,有一種落魄的美感。他緊急手拉剎車單腳踩地,浸在雨中許久卻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換成是別人,他大概會毫不猶豫地衝上去問需不需要幫忙,可正因為是阮均城,這個他一直暗中觀察默默單戀的人。他瞻前顧後,害怕任何一個有損自己形象的小小閃失,毀了他的“一世英名”。

“同學,車壞了?”他怕再糾結下去天都黑了,於是快刀斬亂麻地蹬向前,直截了當地問,“我帶你一程?”

阮均城聽到聲音頭也沒抬就婉拒了,“不用,謝謝。”

說不沮喪是假的,他懨懨地“哦”了聲,騎著車走了。

事後他想,假如他沒有直接走,而是執意要載他,或是把雨披留下,在阮均城的記憶裡是不是會有他針孔大小的印象,也許能發展成為朋友也說不定?他們的人生軌跡或許會從此改寫……他也不用為了搜尋他的訊息,動用一切渠道,而更遺憾的是,一無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