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一家子 。。。
城市裡的繁華總是讓人新生嚮往的,因而城市才能不衰地繁華著。
陳佩華拉著兒子不足她半個手掌大的小手,小心而又迅猛地在人流中向前擠。兒子今年不過三歲,她絕不會讓她的兒子毀在那個醉鬼身上,哪怕是毀掉自己的人生。男孩是個很乖巧的長相,頗為討喜,縱使穿得不怎樣漂亮,卻依舊是讓人見了便新生歡喜。他從沒見過這樣多人,光是人們腳上百樣新奇的鞋子,都恨不能讓他眼花了。
“媽媽,媽媽,好多人……”
“嗯,記得跟緊我。”陳佩華又叮囑一遍,心裡並沒有什麼慌張,她將來便要在這塊土地上打拼,有什麼可慌張的。在興奮的情緒下,這條路也被她賦予了新的意義。她想:“這條路,永遠是我成功的第一條路。”
陳佩華是個聰明的女人,也是個漂亮的女人,更是個有野心的女人。一個拖著兒子上城市討生活的鄉下女人能夠混到她這個地步,自是有她的本領。
只是,她這第三個丈夫確著實不是個東西,竟敢花她的錢去外面玩兒。她這任丈夫是個極其俊俏的男人,待人總是笑臉溫語,說話也幽默風趣,是個很得人愛的型別。陳佩華當初很是為他痴迷了一陣,倆人在一塊兒後,她便發現,這個男人不過是個花瓶罷了,是個十足的廢物。但那時她還沉溺於愛情這樣一種吃飽喝足後的大事之中,以至於到了和男人結婚的地步。
其實,那個男人也是有好處的:他和陳唐華處得很融洽。陳唐華便是她的兒子,原本是叫唐華的,她在來到城裡後便把她的姓冠在前面。
唐華如今也有十四歲了,剛剛升的初中。他來城裡時跟不上進度,便連著讀了兩個一年級。這事兒陳佩華現在像來都覺得生氣,她兒子的聰明乖巧,又哪裡是那些個蠢學校識得出來的。
看,他兒子現在,年年拿第一,把林家的公子都給比下去了。
林家是個真正的大家庭,且聲名顯赫,這幾年陳佩華跟著林家幹,可是不小地狠賺了一筆。
這世上,沒有人能夠比她的兒子更可人兒。她兒子和林家公子關係倒是異常的好,對此她向來是冷眼旁觀,因為這件事既好也壞。
陳佩華隨手調著遙控器,竟是左等右等都等不到那個男人回來,哈,看來這個男人是徹底不想回這個家。她看一看鐘,已經十二點了。她心裡真是沒什麼傷不傷心的,因為這會兒那個男人就是個花瓶罷了。
她放下遙控器,走到兒子房門口,開啟緊閉著的房門。兒子正在學習呢,多好的孩子。“華華,這麼晚了還不睡?”
唐華抬起頭,衝母親笑了笑,“媽,我一會兒就睡,你也睡吧,明天那麼多事忙。”
兒子向來是這麼貼心的,陳佩華摸了摸兒子的頭,道:“媽媽明天要去上海和你方叔叔談筆布料生意,估計得兩三天,家裡就交給你了。”她總和兒子說自己生意上的事,兒子聽得懂,她知道。而況她兒子將來必然是要接手她的事業的。
“嗯,路上小心。”唐華少年的聲音很清脆,讓陳佩華聽了心情就好。
“好孩子。”陳佩華又忍不住摸了摸兒子的頭,才出去了。
唐華瞟了眼鬧鐘,知道那人還沒有回來。他當好孩子都當膩了,那男人卻還不回來。難道真在外面玩野了不成?
他小時候多半時候是隨著母親走南闖北地四處走生意,他記憶力很好,現在依舊清楚地記得那些欺負過自己母親的男人的嘴臉。他心想:“那些人,多麼該死!”
不知不覺中,手下的書本便被他用筆尖給劃破了好大一條口子。他把筆甩掉,若無其事地把書合上裝進書包,然後又把其他瑣碎的東西一樣一樣地緩緩收進書包裡,他很喜歡做這樣的事,這讓他心情舒暢。
剛收好,房門便被人開啟了。他以往能夠分辨出那人的腳步聲的,因為那人走路總是給人一種奇怪的感覺。這回竟沒聽到。
“小華華,還不睡?等我不成?”文帆關上房門,左崴一步右扭一腳地衝著唐華走過去。一身的酒氣很是燻人。唐華早習慣了酒的氣味兒,這人過來就直撲在他身上,真是頗重。他一手就拍向那人臉上,“起來!”
他人小其實力氣很大,但他打這人時候一般留著力,所以那不過是撓癢癢似的一拍罷了。
文帆被他打了一下卻笑地更開心了,竟湊過來親了他的嘴一下才起來。然後便往房門那兒去。
“你去哪兒?”唐華身上穿得是男人去年送給他的小熊睡衣,當時他還狠狠地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