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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餐桌前,兩人對坐著,兩人對視著。。。。。。

一.作為規則第一條,有必要也很有必要及非常必要要樹立起典範的作用,為此,第一條,以林原平為馬首,季鳴澗以

林原平為瞻,凡是林原平決定的事一定不得抵抗,順從到底,無論對錯,不然,分手!

二.在交往過程中,給對方的稱呼不得出現女性化的稱謂,如老婆、女朋友等措辭,不然就視為違規,以違規的處理方

式進行……分手!

三.林原平除了在生活各方面佔據主導地位外,在情感上也要遵從這主次地位,不得違抗或有抱怨,不然,分手!

四.兩人暫時同居,但必須分開睡,不得以任何藉口的形式騙取對方的信任,進而跟其一起睡覺,如有胃飯,嚴加懲治

,最高階懲罰:分手!

五.同居後,所生活的環境必須共同打掃或聽林原平指揮,不得有牴觸或不願心理,如被發現,分手!

六.在林原平工作期間,季鳴澗除了一些必要的事件可打擾外,其他一律不得騷擾,如有違者,刑罰處置!

七.在季鳴澗工作期間,林原平隨便亂逛,不受約束,如在季鳴澗的工作期間受到不應有的服務態度或暴力相向,分手

八.林原平可持大男子主義的美好精神,而季鳴澗若出現一點的大男子主義,格殺無論!

九.家中的家務事由季鳴澗全全負責,不得違抗,也不得故意弄難吃,否則,被林原平發現了,分手相別!

十.林原平若在有工作需要時,可以請季鳴澗先生協助其工作,如有違抗,懲罰相向!

十一.季鳴澗不得以工作理由等煩擾林原平工作生活,如有破例,嚴加懲治!

十二.兩人交往後仍有人身自由,也可自由戀愛,若某一方移情別戀,另一方不得加以阻撓,如有違抗,分手!

十三.以上條例均屬合理,如有需要,可由林原平新增,季鳴澗無此項權利,也無反對權,季鳴澗只有贊成權,如有異

議,分手!

十四.以上所有條例全部成立!

餐桌前,兩人對坐著,兩人對視著。

一人用手指很輕快地敲著桌面,另一人忍住氣憤緊握雙拳;

一人眉飛色舞,另一人眉蹙陰沉;

一人高興得想跳舞,另一人無力得想掐死那位跳舞者!

一人呵呵哈哈西,另一人哼哼呵呵*咯。。。。。。

結局是,季鳴澗簽了所謂的賣身契,以林原平為馬首是瞻,與林原平成了奴隸與奴隸主的關係!

我在暗中採訪季鳴澗時,我問了句:這麼不公平的條約你理它籤它幹嘛?!

我一說完就得了個響噹噹的冷眼,再賞我一個閉門羹!

切!

不告訴我,自己卻在背後搞小動作!

哼!

我要寫在這裡揭發你!……2008…3…16 LS

第二十九章 衝出林原平規則

花店

〃姓季的,換上這身衣服。〃

〃理由。〃

〃你要工作啊,我命令的。〃

〃換衣服的理由。〃

〃好方便你工作啊,我用心良苦的,快,快去換了。〃

〃不換。〃

〃什麼?我沒聽見。〃給你一次機會。

〃難看。〃

〃你再說一次!?我沒在給你的衣服上打上補丁,給你件新的乾淨的衣服還不滿意!?你個奸商再多吵一句試試!我看你

這資本家也沒給你的員工這麼好的衣服過!還嫌,還嫌就讓你穿乞丐的衣服!〃林原平在教訓的時候心裡爽極了,迄今為

止都還沒有機會能對誰這麼狠狠地說上一句,即使是他的員工小郗來著。

〃顏色太鮮了。〃季鳴澗不死心想讓林原平察覺這件衣服真不適合他季大老闆穿,可他盼錯了,那人呀,故意的~

〃我要的就是這效果,你懂什麼!?〃

〃可小郗不是穿成這樣。〃還不死心。

〃那是我對新員工的要求,他是老一輩的壓工,可不用享受這非一般的貼心服務。〃

〃那我不要這服務,你給別人。〃

〃我現在哪有錢請別人,這裡沒別的新人,你就是新人,新人就是你!給我穿上,再羅嗦就XX你!〃哼~

〃我不是你的員工,我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