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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家一枚,讀者們總愛稱呼我為大神。家有弟弟一隻,比我小十歲,名叫沈希聲……好吧你們想聽重點?嗯嗯,他現在是Y市國立大學大二的學生,呃……也是我的情人。嫑問我誰攻誰受的問題,現在火燒眉毛的問題是,我忽然穿越回了十一年前,這會兒的希聲還不是美少年名偵探,他只是個八歲大的小破孩!

但是你們告訴我,為什麼八歲大的他會寫出這種契約來?哈?他早熟,滾咧,早熟還會把每晚我必須陪睡的條款寫在第一麼?

這簡直就是赤果果剝奪我人生自由的不平等條約:

第一,哥哥必須每晚和我一起睡覺,被子可以供用,但你不準搶,枕頭請自帶;

第二,哥哥必須每晚按時回家,如果九點之後到家,晚一秒罰給我多講十分鐘的故事

書;

第三,哥哥不能因為和爸爸賭氣而遷怒到我身上,不準耍小孩子脾氣,例如把我的拖鞋、牙膏、毛巾、課本藏起來的這些幼稚行為,你還小麼;

第四,哥哥不準再用新染的頭髮嚇唬我,我才沒那麼膽小,而且我知道你長不出黃頭髮,你就是我哥哥,不準再說你不是我哥哥這種話!

第五,哥哥不準和除我之外的小孩子一起玩,他們都在吃你豆腐,你都不知道,真笨;

第六,哥哥不準對我做惡作劇,經過我批准的遊戲可以,但時間不能超過一個小時哦,你快要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