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不遠的地方租了間兩室一廳的經濟適用房,房子是上個世紀的老房子,雖然舊了點,但各種設施都很齊全,而且所處的地段也相當好,總而言之一句話——不是我能租得起的。
我委婉地向夏志英小朋友表達了這個意思之後,他瞪大眼睛衝我嚷嚷:“誰說要你付房租了?”
“……”
“我一個人住也很無聊啊,有個人照應的話,總會好些,而且,你空下來的時候還能幫我打掃一下房子什麼的,這些事我不擅長,如果你願意教我的話……我,我會很高興的。”他頓了頓,補上一句,“如果你不來我一樣要請家政公司的阿姨,總之你看著辦吧!”
話說的倒是很豪氣,只是那磅礴氣勢之後,青年柔軟溫潤的眼睛卻透著一絲慌亂忐忑。
我看著他鼓著腮幫的樣子就有些想笑,突然又聽他念叨了一句:“你要嫌太麻煩的話,不做也可以,反正房子好大,空著也是空著,權當我養你。”
我突然又有些笑不出來了,感覺臉頰有些莫名的疼痛,好像冷不防被抽了個耳刮子。
我知道夏志英不是故意的,可是這是我的傷疤。
這番話很耳熟,曾經程維也和我說過,那時候我把它當一句玩笑,嘻嘻哈哈就過去了,現在想起來卻覺得無比酸楚,我就是太依賴程維了,什麼都靠著他,什麼都拿他當指向燈,而一旦他背離我,我就驟然失去了路途上的光亮。明明知道人這一輩子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的脊樑骨,可是真要做起來,卻又無法那麼幹脆灑脫。
我並不是貪圖那些富貴細軟,我只是單純地想和他在一起而已,無論貧窮貴賤,可是旁人看來未必如此。
在昨天之前,我還很天真的以為,程維相信我,就像我相信著他一樣。別人怎麼看我沒有關係,至少他不會誤會我,他會知道我是單純地愛著他,只是愛著他而已。
可是事實證明我錯了,原來在他眼中,我和那些虎狼之輩是一樣的,都對他耽耽而視,另有所圖。
他眼中的我,陌生的讓我感到一陣陣砭骨的寒意。
有時候我會幻想他還是曾經那個普通人,不,最好是比普通人還要再窮困那麼一點點,最好省吃儉用,一塊錢要掰成兩半花。這樣他就會明白我愛他,與其他無關。這樣他就會只屬於我一個人,不會那麼扎眼奪目,不會有那麼多人和我爭搶。
這樣他周圍就不會有那麼多戴著微笑假面的人,對他虛與委蛇,他就不會漸漸地迷失自己,變得戒備多疑。
可是這些都僅僅是幻想而已。
程維,世界那麼大,當初的你在哪裡?
我曾聽人說,時間是最完美的鎮痛劑,它可以消去磨人的疼痛,淡化誤會的傷疤。我也一直,是那麼天真地相信著。
可是我錯了,時間不是鎮痛劑,它只是麻藥,藥性散去之後,那些疼痛,一抽一抽的,絲毫未減。
甚至愈盛。
我有近兩個月沒有和程維聯絡,在這兩個月中,我想一個人,好好地靜一靜。手機欠費停機了,我也順其自然,沒有去續費。
直到那天,在街頭巷尾賣的晨報上,我看到了程維訂婚的訊息。
作者有話要說:摳鼻~來呀~程先生要結婚了,快送紅包丫~~喂!!我說的是紅包!不是番茄丫!!就算是番茄,也扔個新鮮的嘛~~我收拾一下好拿回去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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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9 。。。
大大的黑體加粗標題,新聞報道佔了首版整整一頁,程維的照片印在報紙上,我看著那英挺的鼻樑,淡薄的嘴唇,還有他的眼睛,那雙眼睛是我見過最好看,最溫柔的,可是現在,我卻突然認不出他來了。
我強作鎮定,讀著報紙上那些油墨字。和他訂婚的女人叫李莉,雖然照片上戴著墨鏡,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仍舊可以發現她長得很漂亮,家底殷實,而且是高官的女兒,和程維算是門當戶對,男才女貌了。
沒什麼不對的,我看著他們兩人的合影,安靜地想,也許自己,才是最多餘的人。
這一天,我早有準備。從很早之前,我就知道程維這樣的男人,不可能因為愛情而絆足不前。他有自己的事業,而優質的婚姻物件,無疑是事業上強有力的後盾。
我是他少年時代嘗過的一顆廉價酸甜的桔子糖,現在他的身份不比從前,即使再怎麼回味那顆桔子糖的味道,也不能將如此跌份的東西放上臺面。他總會把這顆過期的糖果,隨手扔到垃圾桶裡。
放下報紙,我深吸了口氣,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