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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並不戀戰,馬上跳離了大野豬的攻擊範圍,他知道野獸跟人類最大的差距,就是人類如果受傷的話,或許會感到恐懼和慌亂,但是疼痛和鮮血對於野獸來說,只會讓它變得更加瘋狂。

果然,大野豬被令狐少傑割瞎了一隻眼睛後,開始沒頭沒腦地衝撞起來,所過之處一片狼藉,令狐少傑也樂得將其拿來鍛鍊自己的身法,只是苦了周圍的樹木,大樹倒還好,只是搖晃幾下就沒事了,小樹往往是直接被野豬推到,可見大野豬的破壞力有多大。

半個時辰後,大野豬由於疲憊跟失血過多,重重地倒在了令狐少傑的面前,令狐少傑也沒有讓它痛苦太久,一劍刺穿了大野豬的心臟,給了它一個痛快,令狐少傑雖然從這一戰更加充分地瞭解到自己的實力,但他手中的佩劍,也多出了幾個缺口。

“地攤貨還是不給力啊!難怪江湖上的人為了爭奪神兵,往往會打得天昏地暗,好兵器對於行走江湖來說,果真是必不可少!”令狐少傑收回長劍,喃喃自語道。

現在的朝廷並不禁止民間擁有兵器,也不會禁制江湖中人拿著兵器在街上亂晃,所以街邊就有不少兵器鋪,打鐵鋪也有接鍛造兵器的生意,不過弓箭跟弩矢是絕對禁止的,抓一個殺一個,因此沒人敢去觸這個禁忌。

看著地上已經死透的大野豬,令狐少傑秉著不浪費的原則,體內仙風靈氣心法執行起來,然後單手託著大野豬的肚子,喝了聲“起”,兩百斤左右的大野豬就這樣離開了地面,被令狐少傑穩穩地扛在肩膀上。

令狐少傑哼著小曲,慢悠悠地來到山腳下時,剛好遇到了附近的獵戶。那獵戶是個中年男人,手中拿著棍棒,背上揹著鋼叉,看到一個美少年扛著只大野豬,閒庭信步地從山上走下來,其帶來的震撼簡直無法用言語形容。

令狐少傑也感到挺幸運,他要找的正是獵戶,這樣他就能將大野豬換成錢了,尋天子雖然留了點銀子給他,可是令狐少傑知道,這點錢是遠遠不夠自己用的,倒不是他花錢大手大腳,而是要花錢的地方實在太多。

別的不說,光是創立門派這件事情,就足夠令狐少傑焦頭爛額的了,現在的廟宇雖然還能夠住人,但絕對不適合用來當山門,所以必須推倒重建,這對於現在的令狐少傑來說,無疑是筆天文數字。

不過還好令狐少傑個性比較樂觀,並沒有為錢的問題感到有太多的壓力,他笑著朝獵戶揮手道:“大叔,這隻野豬你買嗎?”

獵戶聞言喜出望外,他當然想要買,這野豬可是全身都是錢呀!不過性格淳樸的獵戶還是開口道:“小兄弟,由於最近常有野豬跑到田裡毀壞莊稼,還傷了好幾個人,因此官府已經發出政令,只要帶著野豬的屍體前去官府,就能領到十兩白銀。”

令狐少傑點點頭後道:“大叔,你能帶我過去麼?我對這裡不熟,拿到賞銀後我會分你點的。”

“哈哈!賞銀什麼的就算了,何況帶你過去只是件簡單的事情,走吧!對了,我也來幫你抬著這野豬吧!”獵戶爽快地笑道。

就這樣,一老一少挑著大野豬,慢慢朝官府走去,距離玄天山不到兩裡遠的地方,就坐落著一座小縣城——懷宗城。

大野豬引來不少人的駐足圍觀,只是能夠解決掉如此龐然大物的人,又豈是等閒之輩,因此就算有些地痞無賴眼中流露出貪婪,也不敢上前進行強取豪奪,令狐少傑雖然略顯稚嫩,不過不管是裝扮還是佩劍,都是他身為江湖中人的象徵。

江湖中人大多數都是隨性而為,一言不合就會拔刀相向,可以算是亡命之徒,正所謂一物降一物,這些地痞流氓欺負下老百姓可以,但是面對亡命之徒,他們也只有夾起尾巴逃跑的份。

來到衙門的偏門,將大野豬的屍體往地上一放,就算是平時有些心高氣傲的衙役,此時都變得很好說話,還不到半刻鐘的功夫,懷宗衙門的總捕頭劉三就來到令狐少傑的面前。

正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劉三很快就看出,大野豬的身上雖然傷痕不少,但對於皮糙肉厚的大野豬來說,根本不算什麼,真正嚴重的只有兩處利器傷,分別是左眼跟胸口。

可以說殺死大野豬的人,本來可以相當乾淨利索地解決掉大野豬,但卻以貓爪老鼠的心態,將大野豬玩弄致死,此等實力的人,在懷宗城及其周邊,都是極為罕見的。

想到這裡,劉三不由得多看了令狐少傑幾眼,那個獵戶他是認識的,所以斷定對方沒有如此實力,雖然有些不可思議,但眼前的這個美少年,卻給他一種深不可測的感覺,讓他毫不猶豫地相信了大野豬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