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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蛾撲火,不死不休。這便是秦森當年對韓晉許下的愛。
難得地,韓晉笑了一下,雖然只是一邊嘴角向上勾了那麼一下,帶著冷嘲般。“我只記得你當年說這話的時候陰森森惡狠狠的樣子,彷彿要飲我血扒我皮。”
秦森眼底笑意更濃,帶著責怪的語氣說:“那是因為師兄躲我躲得太過分了。”
“倒有理了,我還不能躲了?”
“自然是不能躲的,那樣多傷我的心,同門師兄弟,你竟這麼捨得我找你找得焦頭爛額,果然是我心心念唸的冷血好師兄。”話是這般說,秦森嘴邊的笑意卻是一點沒有減少。
“越躲你竟越喜歡?”
“知道錯了吧,若是當年你主動站著讓我向你表白,說不定如今我早棄你如敝履,你便也早娶妻生兒了。”
“我未成婚是因為命太硬,與你無關。”韓晉冷冷地撇清關係。
“反正我是這般認為,這……”秦森斜睨了韓晉一眼,笑吟吟地說:“也與你無關。”
韓晉對於耍無賴的秦森也只得敗下陣來。
“隨你。”
“師兄這般會打擊人,其實是找不到妻子的吧。要不還是考慮我吧,估計也只剩我不嫌棄了。”秦森繼續挑逗。
“知道妻字怎麼寫嗎?下面是個女字。”
“我可沒上過學,不認字。”
沒上過學是真,但若說不認字便是秦森的胡話了,如果不認字又如何給人批命書,解籤文,看風水,定乾坤?不過還是耍無賴罷了。
韓晉再不理會秦森,任他再如何言語挑逗挑釁也沒用,端的是如秦森所言那般冷硬如鐵石。
時間在兩人沉默以對中流逝,很快就到了中午,酒樓飯館也不是沒有營業,但秦森說大雨中不想走來走去的,便只取了些韓晉準好在車後座上的乾糧將就,只待晚上再吃好一些。
“難得你願意這般委屈自己。”車停在路邊,韓晉接過秦森遞過來的乾肉與水。
“懷念下從前。”秦森撕著乾肉,笑眯眯地看著韓晉說。
韓晉只是瞟了他一眼就專心吃自己手上的乾肉。現在人民生活好了,乾肉也比以前的要好,細嚼起來也有肉的香味,但畢竟不能跟平時飯桌上的鮮肉比的。韓晉隨便嚼幾下便嚥了,三兩口解決一塊乾肉,吃了三塊後終於皺著眉不吃了。他又灌了幾口水,剛想用手背擦擦嘴角的水跡,秦森就遞了一方乾淨的手帕過去。
“嫌棄我罷了,不會連手帕也嫌棄吧,接呀,總比你用手擦的好。”秦森被韓晉盯著一點也沒有不自在,依舊笑得很開懷的樣子。
韓晉最終還是接過手帕,擦過嘴後直接塞到自己的長衫裡。秦森看在眼裡,只是抿著唇笑。
韓晉冷冷地瞥了秦森一眼,發動車子繼續上路。
“你吃好了?”
“沒呢,這東西實在難吃。”秦森還在撕著乾肉,卻不吃,只是扔回袋子裡。
“一會不許喊餓,是你提出不上館子的。”
“怕我喊餓你會心疼?”
終於,韓晉又一次不再理會秦森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途中(一)
不過是下午三四點,天色已經陰沉得很,在街燈還沒有適應氣候而提前點亮的路面上,即使韓晉打亮了車前燈,但燈光之外黑壓壓一片,說不準什麼時候就從陰影裡衝出個人來,這種時候確實不利於再前行。所以在發現一家旅館後,韓晉二話不說便將車停靠過去。
聽著外面豆大的雨珠打在車身上的聲音,韓晉捏了捏鼻樑,似乎是累了。
叩叩。
旅館的服務生,一個年紀頗輕的男生,已經識趣地撐了傘過來,正輕輕地敲著車窗。
秦森微笑著向對方點頭,對方忙讓了讓。秦森便率先開啟了車門,鋥亮的皮鞋接著一點不憐惜地踩進水裡,就著旅館服務生撐著的傘走進了騎樓下。服務生又馬上撐了傘過去接韓晉。秦森站在那裡拍了拍壓根不存在的水珠,又整了整西裝才回頭笑望著韓晉。
他眉開眼笑的模樣,眸子熠熠生輝,比他身後旅館的燈還要明亮些。
儘管如此,韓晉也只是略看了一眼,將鑰匙交到旅館員工的手上,並低頭吩咐些什麼,這才讓旅館的服務生將他遮送到騎樓下。
“走。”韓晉在經過秦森身邊時,目不斜視地說。
秦森倒像很習慣韓晉這個樣子,不以為忤,猶可以笑容滿面。但他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