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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沒有說再見,以前也都不會說。

張先生在IT業做銷售,每月需出差兩次,張先生不在的時候,我偶爾會跟李天□。

也沒小心翼翼到離奇的地步,心不虛,就不算佟Ⅻbr》

通常,我會等在東方廣場東門的麥當勞,李天的車將到,先發簡訊。從麥當勞走到路口,李天的車就到了,利用上車的時間,順手把簡訊刪除。

地點是李天挑的,雙井附近的快捷酒店。兩個男人,開幾小時的房,傻逼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只是,如今這時代,誰又會在乎?

李天在床上很自私,有種不管不顧的任性。

張先生剛好相反,處處考慮周詳,會在耳邊溫柔的問,疼不疼?

人有時候會犯賤,無微不至,反而不如自私讓你受用。

有一次,李天甚至給了我一個耳光,挺用力,我聽到清脆的聲響。竟然沒有惱火,反而想再要一次。

是心裡變態吧,事後,躺在張先生的懷裡,這樣想。

已經習慣了在張先生的懷裡想別的男人,那麼自然,自然到不被張先生察覺。這算是一種背叛嗎?只是,人和人之間,背叛又能如何?

幾乎忘了是怎麼與李天認識,事實上,我們之間的溝通甚少。

看著李天的車尾燈迅速消失,好像每次結束,都是一場慌不擇路的逃跑。

被發現了,也是我倒黴,又不是在古代,姦夫□,要浸豬籠。

有一次,在車上這麼說了一句。

李天顯得沒那麼高興。不高興,以後就不說了。

隔很久,給李天發簡訊:有空?

沒有回。

以為就這麼斷了。斷了就斷了,也沒有感情,就是肉體上的刺激。

隔很久,卻又發來一條:想要你。

幸好是在白天,我坐在辦公桌前,看著簡訊,覺得好笑。男人下面硬起來的時候,真的是沒什麼節操。

就是那一晚,李天給了我一個耳光,動作很突然,黝黑的臉呈現興奮的紫色。

其實,我結婚了。

穿衣服的空兒,突然聽到這麼一句,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繼續把粉紅色的襪子套到腳上。

快30歲的大男人,非要穿粉紅色。

張先生這樣抱怨過我,語氣卻是寵愛和溫柔。

這時候才開始嫌棄我娘炮?忘了以前死皮賴臉給我寫情書?

張先生最怕我說他多年前的糗事,還在唸高中,每天晚上塞過來一張紙條,不知道從哪裡抄來的情話,當時還不覺得矯情,現在想想,可真是貨真價實的矯情呀!

把張先生寫給我的紙條裝在一個棉布袋子裡,從老家搬來北京,就放在床頭的櫃子。甚少拿出來看,偶爾整理房間,還會好奇,這棉布袋子裡裝的是什麼鬼東西?

沒有接李天的話,亦覺得沒有必要。

你的身份,職業,是否結婚,又與我有什麼關係,我又不要跟你的生活牽扯。你說多了,反而讓我為難。

之後,又許久不聯絡。幾次簡訊都沒有回,反倒可以理解了,有家庭的人,是沒辦法隨便和自由。

直到今早,直接打來電話,聲音急促,下午是否有空?

幸好,昨日張先生剛走,一星期後才回。

人有時候在某些方面存在奇怪的運氣,比如我,就在偷歡這件事上總有好運。跟李天這樣已快一年,張先生卻從沒機會發現。

從李天的車上下來,接到宋凱電話,問,在哪裡?

準備逛東方廣場,聽同事說,速寫在打折。

速寫是我與宋凱都喜歡的牌子,衣服似是專做給gay穿,每次去逛,都能跟幾個妖嬈的四目相對。

可我看你從一個男人的車上下來,張哲,你不會幹壞事吧?

這麼巧,竟然被宋凱撞見,不用說,人就在附近。

果然,從天橋上跑下來,與其說跑步,不如說在跳舞。

一個同事,剛好順路,你想什麼呢?

我捏了一下宋凱的嫩臉,雲淡風輕搪塞過去。二人手拉著手走進東方廣場,宋凱鮮豔的小外套,引來路人側目。

張先生說,gay也是男人,不用那麼招搖,咱們好好生活,不是很好?

不覺得張先生說的沒道理,只是招搖又如何?北京這座城市,什麼樣的人類都有,說白了,我們也只是偌大城市中的微塵,偶爾做一下自己,偷得一點兒快樂,不是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