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也要這樣過。”
“老公,我不是不愛你,我比任何人都愛你,我們不是因為不愛而分手,是因為我不能給你那種幸福,所以我放棄,我要你幸福,比任何人都幸福。”吳晨嚎啕大哭著說完了這段話。
“我也愛你。”我也無法控制自己的眼淚。
三年後的今天,我還清楚的記得在清晨的小城的旅館裡,我跟吳晨坐在地上,抱頭痛哭。
“老公,我們能不能不分手?我不要跟你分開。我不要。”洗完澡後,吳晨突然就給我跪了下來。
“好,好,好,我答應你,我們不分,再也不分了。”
也許,在這次,我們分了,會給對方留下最好的印象。但是我們沒有,得到一份愛情不容易,我們要堅持下去,把我們脆弱的愛情進行到底,最少能進行到哪裡,就進行到哪裡。
不知道吵了多少次架,有時候是因為誤會,有時候是因為吳晨的年輕,也有的時候是因為我的不夠體貼。吳晨太小了,對人有種強烈的依賴和佔有慾,無論我跟誰在一起,無論男女,只要我跟那個人在一起的時間超過十分鐘,他一定會吃醋,一定會生氣。所以,我每次不得不道歉,哄著他,寵著他,每天都給他發很多簡訊,每天基本都是差不多的內容:起床,吃飯,看書,上課,睡覺,還有我愛你。跟他相愛的兩年半的時間裡,我一共給吳晨發了差不多兩萬一千多條簡訊。發的多了,自然而然就覺得膩了。但是並不是代表我不愛吳晨了,其實我還是挺愛他的,只是日子趨於平淡,當時那種激情,燒完了。可是吳晨不懂這種平淡,他認為如果我愛他的話,我就會每天陪著他,給他發那些甜蜜蜜的情話。可他不知道,我也有自己的空間,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有種孩子一樣的虛榮心——我有一個寵著我慣著我的愛人,他也有種孩子一樣的依賴性——每天都得人陪。漸漸的我感覺累了,他這種一直不停的要,可是我已經沒有能力給。但是,我想,我還是愛他的。因為他畢竟對我很好,什麼都為了我好。他寧可一天只吃一頓飯,一頓飯只花一塊錢,也要省錢給我買好看的衣服穿。他也寧可連家都不回,而是跑到我那裡,只為跟我見一面。他對我是著實的好,我沒有挑剔的理由。
可是他這種做法,我實在不能同意,他用他那麼辛苦攢來的錢給我買衣服,我覺得我穿著不舒服,我覺得很沒自尊。我可以沒有好看的衣服,但是我不能接受他這種類似自虐的方法攢錢。但一旦我拒絕他給我買衣服的時候,他又會不高興,他覺得我不把他當一家人,我跟他見外了。他哭他鬧他不吃飯。所以每次,我只好接受。後來,慢慢的就習慣了。我也開始攢錢,我不能總讓他這樣。
作者有話要說:
☆、沒有結局的結束
我到瀋陽念研究生之前,我跟吳晨約好了在濟南見面。那幾天他跟我說了他所有的憂慮,我知道,我也理解,我只有一遍一遍的安慰他,我告訴他,我們只是暫時分開了,他也可以考研考到瀋陽,而且,我放假會第一時間到濟南看他,他只能相信,別無選擇。我也只能這樣安慰他。山盟海誓那是男女之間玩的東西,我們說不起。但是我們都知道,如此遠的距離,誰都沒有把握。只能走一步是一步,走到哪算到哪。
我盡力做到最好,來瀋陽後每天跟以前一樣哄著他寵著他,他吃醋的時候安慰他,一遍一遍的跟他說我愛你,一遍一遍的告訴他我此時在幹嘛,我吃飯了嗎,我起床了嗎。日子過得很累。
因為我不得不同時壓制住對駿偉死灰復燃的感情。
三年前來瀋陽時曾經去過的地方,他曾經的學校和宿舍,一點一點的喚起我對他的記憶。一點一點,像是越燒越旺的火苗。
直到有一天晚上,駿偉再次走進我的夢。夢裡他就那麼安靜的吻我,就像以前夢見的一樣,那麼的溫柔的吻,我緊緊的抱著他,把手放在他的胸膛上,感受他真真切切的心跳。他說:你跟吳晨分手吧?你不知道,我一直都愛著你。
突然,我就醒了。就那麼呆呆的瞪著眼。“你和吳晨分手吧?你不知道,我一直都愛著你。”我不知道,原來,我一直都沒忘記過駿偉。原來我只是把他藏在我心底連我都不知道的一個角落,然後某一天,他就那麼突然出現,再次佔據我的心,滿滿的不留一絲空隙。我就像是一個從墳墓裡爬出的人,吳晨給了我活下去的理由,然而我卻想起墳墓裡還有我眷戀的東西,所以我寧願毅然決然的回到墳墓裡去,守護著我的眷戀。
駿偉就是我的墳墓,在墳墓裡,我沒有任何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