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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哲都銘記於心,在依依不捨送走兩位前輩之後;他們又回到自己的小鋪子裡,一起暢想起美好的未來。

說他們樂觀也好,妄想也罷,人總得有點夢想,才能活的滿足。不是嗎?

自己一步一個腳印,從一無所有到富足安樂,夢想實現的那一天,大概會成為一生裡最珍貴的記憶。那值得所有人為之努力。

第二日一大早,楊中元便早早起來開了鋪門,如今已經是九月天了,早起有些冷。他燒開一壺水,先漱口洗臉,轉頭就看到程維哲搓著手走進來。

他先是遞給楊中元一個油紙包,然後便去取了自己放在這邊的臉盆,洗臉漱口去了。

他那個茶鋪子還有其他夥計住,但不做早食,所以開門很晚,這會兒夥計們都還在睡。他不好打攪人家,所以都是起來上楊中元這邊洗漱。

程維哲洗乾淨臉,扭頭看楊中元已經通開了鍋灶,正用抹布擦著鋪子裡的桌椅。他趕緊跑回去,一把攔下楊中元忙活的手:“新出鍋的肉包,我買了十個回來,早晨你就不用忙著做飯了。”

雪塔巷的包子張做包子很有一手,薄皮大餡,肉也乾淨足兩,吃起來非常香。如今楊中元得操持生意,所以一般都是煲湯或者炒菜,還真沒工夫做包子餃子給他們吃,沒得比較,所以程維哲覺得包子張的包子也還不錯。

楊中元任他搶走抹布,然後笑道:“光吃包子多噎得慌,打個小米粥吧。正巧今天的小菜昨天已經準備好了,就著吃也香。”

開門做生意,他雖然說因為人手不足,所以總是那兩樣麵食從來沒換過。但小菜卻經常換的。

今個素什錦,明天便是素三絲,偶爾做小蔥拌豆腐。或者買到顆粒飽滿的花生,也炒個花生來下面,都是很好的。

這一日他準備的就是炒花生米,這個簡單,花生前一日他已經用開水泡好,如今都已經晾乾。炒這個要先小火翻炒,再大火炸,等到發出噼啪聲音,出鍋撒鹽就成。是道十分家常的美食。

雖然比起素菜,花生的成本要高一些,他給的也少,但食客們卻還是很喜歡。

畢竟,吃這個感覺油水足啊。

“瞧你最近累得臉色都不太好了,待會兒碗筷都我來洗吧,你趁著空閒多睡下。”程維哲從空屋取來一碗小米,洗乾淨放在一邊,又取了兩碗水倒入楊中元用來蒸飯的那個陶罐。

他們家這灶臺又要煮麵又要熬湯的,鍋碗瓢盆總是不夠用,所以煮飯熬粥都是用它,出來的味道也很香。

這些日子以來,程維哲已經學了好多廚房活計了,比如加水熬粥這一項,他還真學會了。偶爾早晨楊中元忙,他便擔起了煮粥的活計,還挺像模像樣的。

熬小米粥要先把水燒開,再加入小米文火慢燉,兩刻便可以了。因為是早上,時間也緊,煮熟了吃就行,倒不用熬出油來。

楊中元看他忙忙碌碌,竟也陪著自己在這件小鋪子裡忙活了兩個月,對於一個富家公子來說,真的很難得。

無論程維哲在程家如何,也無論他開著個小茶鋪子被多少人閒言碎語,但他以前到底真的十指不沾陽春水,是半點家事都沒做過的。

現在為了他,倒也什麼都會了。

想到這裡,楊中元不由心下柔軟,低聲道:“晚上給你做個糖醋排骨如何?我記得你最愛吃這個。”

他的想法很簡單,我喜歡你,想要對你好,就做你最喜歡吃的,每天都努力把你喂得高高興興,吃得心滿意足。

程維哲抬頭,見他看著自己的目光十分柔和,臉頰的酒窩再度顯露出來。

“小元最貼心了,真好。”

楊中元也笑,沒回答,只是把前一日泡好的芥菜頭拿出來,又繁複用水沖洗。

最近他們家吃粥的次數多,芥菜是最好的佐粥小食,他買花生的時候看到隔壁有賣,便買了一小塊回來,好好泡了一天。

他切下一小塊,伸到程維哲嘴邊:“嚐嚐鹹不鹹?”

程維哲咬了一口,嚼了嚼,砸吧砸吧嘴道:“正好。”

“是嗎?”楊中元也不嫌棄,把他咬了一半的鹹菜扔進嘴裡,也細細品了品,“恩,這家的芥菜頭還挺好吃的,等這次吃完了,我再買點。”

說話的功夫,陶罐裡的水“咕嚕咕嚕”冒起泡泡,程維哲趕緊把小米倒進陶罐裡,然後十分熟練地從罐中舀了些水到碗中,把掛在碗壁上的所有小米再次倒入陶罐裡。

等到這一切都做完,他便壓了壓鐵爐的火,把那十個包子放在陶罐的蓋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