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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可以飛就好了。”

這句話,說這句話時少年的神情,黎承睿想他一定會記住很多年,記住亮晶晶的黑眼睛閃爍著渴望和歡樂的光芒,記住好看的嘴角向上勾起美好的幅度。他想,這個少年才十七歲,他想自由,他想飛,只要他想那麼做,他就有權去做。

肆意地,安全地,揮霍他的青春。

75、第75章

覺得不滿別砸磚啊,可以砸花表示憤怒,覺得精彩的也砸花表示下雞血,不知道你雞血不,反正我很雞血。

許多人將戀人之間的親密行為視為理所當然的一件事;交往到一定程度,令彼此的身體獲得歡愉,抒發性的需求和慾望;這是一個美好的過程,也是一個值得珍愛的過程。但對黎承睿而言卻並非如此;對他來說,與林翊發生親密關係是一種更為強烈的情緒;像某個神秘的儀式;這個儀式需要把自己的血肉之軀呈在祭壇上;並且不知道獻祭的中途會發生什麼危險;可正因為如此;有未知的恐懼,也有恨不得吞噬一切的強烈慾念,他激動得戰慄,也充滿一往無前的狠勁和決心。

他想如果時間倒退一百年,倒退到沒有人權,不講究平等的時代,無論他是什麼人,只要遇見林翊,他都會想方設法,不擇手段地將這個男孩佔為己有,關起來,藏起來,或者在他身上烙一個印,在他脖子上套一條鎖鏈,證明他不屬於別人,只屬於自己。

這些突如其來的瘋狂念頭令黎承睿自己也吃驚,他開始有些理解為什麼有些人會極端及變態,這種慾念確實不是愛,愛講究平和溫暖,講究給予和付出,像這種將一個獨立的個體變成自己的附屬品,這樣的念頭,不可以稱之為愛。

可它比愛更瘋狂,猶若阿拉斯加的龍捲風,席捲北美,所向披靡,它能把一個人幾十年來形成的理性和是非觀連根拔起,只想擁有,不想其他。

黎承睿將林翊帶進屋便迫不及待吻他,一邊吻一邊用力扯下他的衣服,他想溫柔點,想不要嚇壞小戀人,可是他控制不住,林翊在車窗邊微笑的美刺激了他,這樣彷彿水晶一般炫目易碎的少年,不狠狠揉進自己的骨血中,他怕一不小心就丟了。

沒有人能理解他怎麼就突然變成這樣,他自己也不懂,但直到此刻,直到他將少年全身的肌膚□開來,直到他跟林翊四肢交纏,摩擦著彼此,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對林翊壓抑著的亟待爆發的感覺。

那是恐慌。

原來,在他的內心深處,他無時無刻不處在害怕失去男孩的恐慌中,但他是黎承睿督察,他是理性正直的成年人,他是林翊眼中可靠睿智的兄長,是包容寬厚他的戀人,他永遠不能將這種負面情緒表達出來,他永遠不能對比自己小這麼多,單純而柔弱的小戀人承認“我害怕”這三個字。

可是他原來真的如此害怕,他怕的東西很多,這段感情令他承受的負荷是以往三十年中未曾承受過的,他擔心世俗,擔心倫理,擔心家庭,擔心事業,而他最擔心的,卻莫過於隨著少年的成長,他有一天會後悔。

再怎麼說,這也只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他連民事能力,刑拘條件都不具備,他說我愛你又如何?在這整件事中,需要負責任的,永遠是成年人這一方。

黎承睿痛苦地閉著眼,貪婪而渴求地吻上少年的胸膛,他又啃又吮,他用力在愛人身體上製造痕跡,聽他呻吟,禁止他躲開,因為黎承睿在此時此刻完全明白,他不知道倆個人以後會如何,這是一場明知道看不見未來的博弈,佔有他,卻不知道下一刻會不會失去他。

“我不能失去你。”黎承睿咬著他的耳垂,喘息著說,“寶貝,給我,我不能失去你。”

林翊很乖地點頭,他有些困惑,但還是配合地把手環在黎承睿脖子上,皺著眉,忍著不適,任由他在自己身體上撫摸親吻。黎承睿摸向他兩腿之間,揉捏著那個軟綿綿的可愛部位,低下頭,貪婪地將它含入吞吐。少年仰著脖子,細細地發出小貓叫聲,臉上泛著紅暈,片刻後掙扎加大,搖著頭,喃喃地求饒,似乎快感令他無法承受。

“別怕,”黎承睿抬起身子,直接吻住他,用手代替繼續工作,他盯著少年的眼睛,急切而焦灼地低語,“給我,寶貝,說你是我的好不好,好不好?”

這一刻他就如乞求,哪怕明知少年順應他說出他想聽到的,也許不過是林翊天性中的柔順所致,也許不過是情侶間意亂情迷的隨口說出的甜言蜜語,可是黎承睿就是想聽,他想我幾乎要山窮水盡,你要給我一句承諾,哪怕海市蜃樓,也能甘之如飴。

但出乎意料的,就在黎承